罪人的模樣 |林毓倫牧師
113.11.03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撒母耳記下十二章7-15,21-25節
過去幾週主日,我們從不同的面向思想神的話語,包涵掃羅從一個被神揀選的王,卻成為一個「利己主義者」,不順服神最後為自己的罪惡與選擇付上代價;我們也看見大衛這個少年牧羊人蒙神揀選成為戰勝仇敵的勇士以及繼任的王,甚至統治全國後仍然向約拿單的子嗣施恩,以恩慈憐憫甚至超越所應當做的,讓我們看見預表真神那「君王的圖像」。今天我們仍然透過大衛的軟弱、過犯與生命故事,要探究真實沒有遮掩那「罪人的模樣」。
整個事件其實涵蓋了撒母耳記下的十一到十二章,那時大衛已經漸漸從前線轉到作王在後方運籌帷幄;也有神學家認為大衛可能是處理國家要務而缺席此次的戰事,無論如何顯然大衛是待在王國內。聖經提到大衛傍晚從床上起來,這個時候他在房頂上遊行時卻看到一個婦人洗澡,這是因為以色列的民宅二樓多是睡房或客廳,有平台,他可能是要風乾身體,而非「色誘大衛」,更何況整件事這個婦人都是被動(似乎也無法抵抗王的權柄)。罪的試探悄悄臨到。
一、罪的試探與纏壘
其實大衛「偶然看見婦人洗澡」並非罪惡,但因為眼目的情慾引誘,「打聽」他是誰、叫人領他來,然後與之「一夜情」就是向下沈淪的犯罪了!我們無法阻止鳥飛過頭上,卻應該阻止鳥在我們頭上築巢。罪惡試探會飛過、意念會閃過,但我們是否趕緊處理、不讓罪惡在生命裡築巢?大衛似乎沒有意識到罪惡的鳥要在他頭上築巢,他沒有想要認錯悔改(按罪他是當死的),最後大衛甚至選擇借敵人之手謀殺烏利亞,這個「應當彰顯君王圖像的王」卻蒙了層灰,反觀烏利亞卻是忠心、正直與持守。一個人的罪與謊言是慢慢累積而成,不趁小處理悔改認罪,會漸漸嚴重,從眼目情慾到肉體的情慾,到想隱瞞過錯而欺騙、殺人;甚至我們會被謊言欺騙說無法處理!
大衛看起來在意戰事如何,實則希望計謀成功;看起來是心疼部屬不加以責備,實則竊喜烏利亞死亡可以娶過他的妻;看起來是照顧遺族,實則是「便宜佔盡」。大衛的行為甚至讓耶和華甚不喜悅。為什麼一個本來是合神心意的人,卻任憑自己是神看為惡的?活在謊言、慾望的引誘與壓制中,人越來越遠離神,沒有罪惡意識與自覺。如何面對罪惡與誘惑試探?屬靈、屬神都應當是竭力追求地。要承認我們是有罪性與軟弱的,罪好像回力鏢一樣拋出去後還是會回來,要謹慎。權力、位階與安逸常常也像殺手一樣,最容易使我們跌倒。我們要在小事上就面對自己的罪惡並悔改,要被聖靈充滿,不要只是將生命打掃乾淨,還要讓聖靈充滿、讓主居首位掌權。
雅各書1:14-15「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我們應當思想:主啊,我有什麼小罪沒有處理?甚至是一個微小的慾望、謊言、飄過的意念,以至於在我裡面漸漸腐敗的屬靈生命,求主光照赦免我,使我能及早處理面對生命的問題。主啊,我有什麼不能攤開來的行為與思想,求你幫助我勇敢面對,甚至向主、向屬靈長輩或夥伴承認,尋求在真實的自我揭露中承認自己的軟弱與不堪,以致能得著與主聖潔、恩惠相遇的機會,不再沈淪,並且有人陪伴真實與主悔改、相遇。主啊,求你保守我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在順境中向下沈淪,不濫用權力與位階忘記了本來藉著你賦予的權柄所應當彰顯永恆君王的榮美;能夠警醒抓住你同在,持守每天與你相交的聖潔與自我省察。
二、罪的處理與面對
誰可以在愛裡對我說誠實話(真理)?大衛與拔示巴的事件應該已超過一年,沒有人敢說話,甚至有可能是敢怒不敢言。眾人噤聲中,先知拿單順服神的差遣,提醒大衛所犯之罪;並且有從神來的智慧用比喻的方式先讓大衛思考,讓他自己正陷入這種惡毒的狀態之中卻不自知,甚至還定罪別人的錯誤。對拿單來說,是要冒死諫言,勇敢指出大衛生命的問題。在我們的人生當中,都需要有一個會說難聽話,但卻是給我們正直、屬乎神、直球跟我們對決的屬靈夥伴或長輩,甚至是可以信任的牧者。若沒有透過第三者,我們會無法看到自己的缺乏與軟弱。我們是否也能夠成為朋友的鏡子,映照耶穌基督的真理與福音之光給朋友們,讓他們也不至於沈溺罪;你我願成為他者的拿單嗎?
神甚愛大衛,膏他作以色列的王,救他脫離掃羅的手,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他,甚至說大衛若不以為足,仍願加倍賜福,但大衛卻得罪神,犯姦淫、謀殺等罪,因此刀劍永不離開他的家。其中「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也有一些征服的意味,神暗示大衛,你所想要得、我給的還不夠多嗎,若不夠可向我要,但你卻這樣犯罪。這也導致之後押沙龍叛變更是如此,藉著公開與大衛的妾同寢,表明自己的地位,押沙龍的問題實則起因於這裡的罪惡導致的咒詛(刀劍不離開你的家)。大衛承認自己的罪,這是最寶貴的,即便起初的悖逆與遠離,使罪漸漸越滾越大,但當他一聽到神藉著拿單的責備,便全人全心真誠悔改,以至於寫下詩篇51篇的悔改。
三、罪的後果與代價
然而我們不禁要問一件事:神在這件事上公平嗎?大衛本來該死的姦淫、殺人罪卻因為認罪悔改蒙赦免不至於死。大衛的罪惡完全不亞於掃羅,為何不用死?當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卻馬上回應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顯然不是因為大衛「已經做了什麼、達到什麼標準來換取赦免與救恩」,是神主動赦罪,這裡藉著大衛犯罪的事件成為我們中間罪人的預表,卻也預示著神的憐憫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而是恩典。但大衛仍需要為著自己的罪惡領受責罰,看到10-12節中,雖然蒙神憐憫罪不致死(本當該死),但我們因慾望得罪神、持續在罪中可能會造成以下的後果:與神隔絕、關係疏離,更別說聽不見神的聲音;造成他人的傷害與傷痛,也是自己繼續落在試探與審判中;使仇敵惡者、他人大得褻瀆的機會,沒有見證、不榮耀神;在謊言中度日,還自以為義。
大衛一方面認罪悔改,另一方面為了孩子是否可以有機會存活禱告;但最終大衛仍順服神的主權。這裡我們又要問說:神哪,這公平嗎?孩子有罪嗎?為什麼是這孩子死掉呢?有問題的是他父親,為什麼死的不是大衛?那麼這個死了的孩子會往哪裡?神藉著孩子的死懲罰大衛的原因到底是什麼?為何兒子似乎擔當了父親所犯下的罪?其實,死亡並非人的終局以及終極剝奪,與神隔絕才是人最可怕的終極後果,與創造我們、掌管我們神不在有關係,產生隔閡,是最可怕的事情。大衛的罪,使他與神有距離而沒有罪惡意識;使他的孩子生病最終病逝與他們產生的距離。這些隔絕都讓我們感傷也無法面對神。
四、主的赦罪與贖價
大衛死有餘辜,但最終卻是這個孩子死了,這件事值得我們深深思考。大衛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卻不是說這孩子是罪惡的(或是傳承罪惡的),那麼神讓這孩子死的目的是什麼?我有幾個看法想跟大家分享:無辜的孩子死了 VS 無罪的基督死了─無辜的孩子死了(讓有罪的大衛得了赦免)對比無罪的基督死了(讓有罪的你我得了救贖);無辜的孩子死了(讓得神失去兒子的大衛得到新生命/新生兒)對比無罪的基督死了(讓失去神兒女為份的你我得到新生命/做神的新子民)。無辜的孩子死了(卻因神憐憫讓大衛得到所羅門~平安)對比無罪的基督死了(卻因成就的救恩讓我們得恢復與父神的關係得真平安);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所得的第一個兒子死了,但在神的憐憫救贖、救恩的寓意與大衛真誠的悔改後從「大衛的妻子」所得的兒子所羅門(平安之意)出生,看見神的憐憫;「耶底底亞」~耶和華所摯愛的。
再次思想拔示巴的名字意義~誓約之女。一個外邦、不配的女子,一個被玷辱過改嫁的女子,一個失去過孩子性命的女子(被犯罪而有的),最後卻留名以色列史,以及留名在耶穌的家譜之中,其意義為何?我想是出於神的憐憫與揀選、恩典與慈愛,更是因為耶穌基督的贖價與拯救,使這個女子的生命、人生完全不同,更重要的是經歷過赦免、翻轉、更新而有真平安。
當我們從上週大衛的生命裡看見永恆「君王的圖像」,守約施慈愛的美善與形象,是全能真神的預表;但我們又從大衛的犯罪與軟弱,看見如同你我一樣那「罪人的模樣」,缺乏罪惡意識與敏銳度,一意孤行時,我們都好需要有人提醒、幫助我們真實面對心中的罪惡與驕傲,並且真實的認罪悔改,經歷「基督的赦罪之恩」,我們認罪神必赦免,是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付上贖價,我們只能深深地感恩,一生的奉獻跟隨神;但面對罪惡與犯罪造成的傷害,我們仍必須承擔後果與代價,我們願順服嗎?我們在這件事上看見神怎樣的恩典、預備、憐憫?
我們要小心罪惡的死亡纏繞與引誘、有敏銳的心與罪惡意識,遠離試探,勇於找人協助我們面對生命中的罪。今天神若呼召我在真理中與聖靈的感動中,奉神的差遣去向身邊的朋友在愛中說「誠實話~真理」時,我願意被神使用嗎?當有人提醒我的罪惡與偏斜時,我是驕傲自大生氣,還是謙卑領受察驗?不要給魔鬼與他人褻瀆神的機會,我們要求主使我們成為聖潔的見證,不是「完美、靠自己而不會犯罪」,而是一被提醒就謙卑悔改,再次尋求與神連結。最後,願主幫助我們不只停在看到自己那罪人的模樣,而是想起基督的贖價,主的寶血為我們留,我們就應當再次定睛基督的恩典,活,不再為自己活,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死為主死,活為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