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身體不是你的身體|林毓倫牧師
112.06.04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哥林多前書6章9-20節
哥林多教會是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時建立的。哥林多古城約有二十五萬自由人,四十萬奴隸,是當日希臘的主要城市,亦是海陸要道。哥林多城為典型希臘文化,當地人醉心希臘哲學,對智慧極為推崇。宗教上至少有十二座神廟;但道德放蕩敗壞。大部份信徒是平民,亦有奴隸,也有已得釋放的自由人;少數是富有的人,但仍以中下階層的人為主。哥林多教會具有各樣的恩賜,但因為靈性問題導致內部問題叢生。保羅知悉教會內紛爭的消息,因此去信糾正信徒分門結黨與敗壞的道德行為,並答覆教會來信所提出的問題。保羅在前四章提到了哥林多教會「分黨結派的問題」,並且提醒,整個教會是基督以恩典買贖回來,人毫無可誇,整個教會群體是屬乎基督的。在第五章與第六章則論到教會中「個人道德」的敗壞與鬆懈,這兩章中特別提到淫亂的問題─林前 5:1-13、6:9-20、弟兄之間彼此控訴、興訟,還告到外邦人面前的問題─林前 6:1-8 。這也是我們今天要來看神給我們的提醒是什麼。
一、教會的真正聖潔
個人的聖潔─保羅風聞在哥林多教會裡,有人與他父親的一個女人保持同居那種亂倫、淫亂的關係。這種亂倫的關係是連希臘羅馬的法律都禁止這樣的婚姻、此等淫亂之事;按猶太律法更是要用石頭打死(5:1-8)。此外保羅提醒,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要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不要自欺。保羅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6:11)」過去我們未信主前,也許都曾經深陷罪惡的問題之中;但今天我們既然已經藉著信靠耶穌基督寶血救贖,就應該藉著聖靈被洗淨罪惡、分別為聖、被稱為義,並且離開這些惡習與問題。
群體的聖潔─要勇敢處理罪惡問題,不要縱容噤聲,不要變成共犯結構。保羅提到,當哥林多教會中有個人道德上的罪惡與敗壞問題,教會卻自高自大,這裡暗指哥林多人以教會成員能夠擁有自由,脫離一般道德捆鎖為榮,並不哀痛、悔改,也不處理;所行的連外邦人都還不如,更別說有更新的生命要去影響外邦人或猶太人。因為這樣的人長期處於罪惡中,仍沒有自覺,不要與他們「表達認同」,要處理面對。要提醒、責備、處理犯罪的問題,要本於愛與挽回的心執行教會紀律。因此我們面對犯罪的基督徒,我們是否:勇敢規勸、提醒,可能撕裂關係但說該說的話;引導他悔改、歸向基督、離開惡行;若屢勸不聽,除了在開除會籍前不與他交往認同,必且出於愛將其開除會籍、交給撒旦,以致讓他因離開教會群體痛苦而悔改向神;但我們也別忘了,仍要有關係與連結能夠去愛、去挽回弟兄。並且我們當以神的準則處理彼此間的問題:這裡保羅提到弟兄姊妹間興訟的問題。基督徒間相互興訟(6:1-8)、告在未信主之人前,本質上已失敗。保羅這裡並非討論基督徒是否要接受政府司法管轄,而是要基督徒:告狀、吃虧的當學習願意忍耐,聽憑主怒;被人告得不應當欺壓、虧負自己的弟兄、肢體。不管政府要不要審判,教會應該先有所判斷才對(先提到教會)。不是禁止追求司法的公正性,而是避免造成基督徒彼此訴訟成了反面的見證,因此要求教會內應先嘗試自行調解。
教會群體的聖潔原則(5:6-8)─保羅用酵來形容罪惡的影響力,一點便會使全團(整個教會)發起來(陷入道德敗壞的滑坡理論)。逾越節的羔羊基督既已為我們被殺獻祭了,我們便當作無酵的麵,除淨舊酵,成為新團,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守節,除淨罪惡舊習。
二、自由的真正意義
保羅口中外邦人信主的自由含義:在保羅的宣教旅程中不斷帶領外邦人信主,也遇到外邦人是否要守猶太規條,或是否需要行割禮的問題。事實上,保羅也在許多其他書信裡提到,連吃喝什麼,都不受限制;無論吃喝什麼都有自由;信靠基督也可以有免受割禮的自由。基督徒可以有自由超越猶太人的律法主義,保羅所提的乃是因為耶穌基督的救恩已經完成了神對公義的要求與標準,因此基督徒成聖、稱義,不是因為守全了誡命或律法,而是因為「白白領受的救恩」進而不是靠行為稱義,而擁有自由。
哥林多人對自由的曲解與錯謬:哥林多人中流行著「凡事我都可行」的諺語,彷彿在「維護自己行為的自由與正當性」,不是看到自己的自由是出於神無限的愛與基督的救贖,進而回應神的愛而有所持守;反倒是濫用神的愛成為自己的私慾找藉口與理由。
在基督裡真正的自由:保羅在「凡事我都可行」這句俗諺的後面加上「但不都有益處」;並且「無論哪一樣,我總不受他轄制」,因為我們已經不再是「罪的奴僕」,被罪惡奴役與轄制;我們被基督買贖回來的,是主的奴隸(當然也是兒女),是屬於主的,若要被轄制,也是甘願為主受限制。在基督裡,真正的自由是以神為中心來運用身體、運用基督徒的「自由」,並且甘願自我限制,為主而活。正如在歌羅西書3:23保羅所教導的「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又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後面提到「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
三、身體的真正用處~遠避淫行,榮耀真神
身體的意義:經文中提到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都是會毀壞的;身子/身體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身體。這有兩方面的意涵:腸胃功能要正常,必須有食物 VS. 身體功能要正常,必須有主;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兩者結局都是壞的;身體是為主,主是為身體,兩者都必復活。身體是我們事奉的主要工具,有它的尊貴價值;從耶穌的「身體復活」就可以看見、思考身體並非不重要、次等的,否則基督復活的時候為何要有「身體」?身體的復活是有永恆的價值的。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否認身體的重要性,而不聖潔的對待他,是忽視了復活的真理。
遠避與靠近:6章15-17節因基督徒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四肢,與主緊密相連的)」,所以不能與娼妓行淫聯合(與之成為一體),因為若是與行淫娼妓聯合,等同於從連於基督的身上把肢體給取下、取下,將基督身體原本正當、正常功能(是奉基督)給挪去。保羅的神學觀中,性行為不單是身體接觸與滿足,是一種獨特的自我敞開與全心全人的聯合與委身。基督徒既透過信靠基督蒙救贖歸屬於神、降服於基督,也是一種屬靈的委身與聯合(比性行為更高更深入)。所以反倒要與主聯合(膠黏、黏合,在靈裡連結、膠黏成為一體)、與主成為一靈、一體。人的身體該為基督而活,而且根本就是聯合在基督身上;與娼妓行淫等於把屬基督的肢體偷去作為娼妓的肢體。保羅勉勵基督徒,身心靈都歸主,羅馬書也提到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在生活與關係上是如此),也要把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皿。基督徒的身體要為主而活,所以應該避免淫亂,神最終也會讓基督徒的身體復活。
重新認知:我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從神而來的聖靈住在我們的身上─我們不是自己的人、不再為自己而活;因為我們是重價(耶穌基督已負重價)買來的。「你的身體不再是你的身體」,主已經為我們付了贖價,拿了賣身契(這個字可能也有一種背後的意涵:錢已經付給娼妓,我們已被買贖),我們已經屬於主,因此我們的身體也要屬於主;基督徒的責任與事奉動機、生活動機,不是為了個人的喜好、厭惡、自由、興趣與目的,而是為神的榮耀,為了榮耀神,並且不要耽擱,要儘快去做、立刻去做。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活為主活、死為主死。
當我們真知道,我們是基督用重價買贖回來的,我們的生命不再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身體也不在是我們的身體;因此,無論是個人或是教會群體,我們都當看重「教會的聖潔~從個人到群體的聖潔,並且獻上給神如除盡舊酵與惡習的無酵餅」,並且知道「真正的自由~是因為不再被罪奴役的自由,卻不是高舉自由之名,任憑世界的潮流文化扭曲真理以滿足我們的私慾,是要領受在基督裡的真正由,甘願自我限制的自由」,最終,使我們發揮「身體的真正用處~與避淫行、靠近真理,不只心靈為主而活,身體也獻上給主作義的器皿,在身子上榮耀神,或為主活,死為主死」,好叫我們全人獻上給主,作為活祭,聖潔討神喜悅,並且榮耀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