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耶穌作證 |張傳弢傳道
111.07.10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以賽亞書43章8-12節
大家或許都有看過法庭類型的電影,有一個案件發生,也找到一位嫌疑犯,但這位嫌疑犯通常都會堅持自己沒有犯案,只因為證據薄弱,在劇中就沒有辦法證明。這個時候關鍵的角色出現了,是一位目擊證人。但依照劇情發展,這位證人會不太願意出庭作證,因為害怕惹來殺身之禍,於是一部精采的電影就這樣展開了。目擊證人很重要,因為當嫌疑犯被懷疑口說無憑時,就需要有相對客觀的證據來證明他的說詞,證人就成為了嫌疑犯在這個世界上,獨一無二、不可或缺的存在。證人出庭作證,是他良心上的責任,是他道德上的義務,更是一個人愛與公義的彰顯。然而,作為一個證人的確需要很大的勇氣,你要在許多人面前說真話,人家也會質疑你所說的、所看到的,懷疑你也許記錯了,或是有拿什麼好處,更有可能會被脅迫,叫你害怕而不敢出庭作證。如果你就是那位目擊證人,你會做出什麼選擇呢?
一、從舊約看見證:百姓成為證據
我們今天要從聖經的始末,看上帝百姓與作見證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在舊約的摩西律法當中,跟見證相關的律法有非常多條,特別是十誡中的第九誡說到「不可以做假見證陷害人」,可見得上帝相當看重「見證」這件事。如果有百姓認為既然不可以做假見證,那我不做任何見證可以吧?但有這樣的規定「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利5:1)如果有人被傳喚到法庭卻不肯把看到或聽到的事情真相講出來,就是犯罪,必須承擔自己的罪孽。箴言這樣說,箴14:25「作真見證的,救人性命;吐出謊言的,施行詭詐。」19:9「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經文充分的說明見證的兩個面相:真見證能夠顯明上帝的公義、能夠救人的性命;假見證卻是犯罪,不只陷害別人,自己也必要受到上帝的懲罰。
所以什麼是見證呢?聖經中可以把見證翻譯為證人、證詞、證物…等等,都是為了要「說服」他人,證明某件事是真的,所提出的「證據」。現在我們聽到見證,通常會想到某一個弟兄姊妹經歷了上帝的作為,然後把這件事說給大家聽。換句話說也是為了要「說服」他人,上帝是真的,祂改變了我,我跟過去不一樣了!講見證就是:提出證據「說服」他人的意思。雖然人們看不見、摸不到上帝,但從古至今,卻有數不清的人經歷了祂的工作,這些都成為了證據,使人感受到上帝的存在,使人認識上帝的屬性,也使人相信聖經中的記載,願意順服聖經的教導。所以什麼是見證呢?是人的經驗、是人的表達…更是人自己本身。換句話說見證就是一個一個的神子民。
8-12節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上帝要做奇妙的事,要發出命令,要施行拯救,說明旨意…在我們的身上。然後我們這些「被做事」的人,這些有所經歷的人,一個一個都成為證據。你、我就成為了上帝的見證。於是在法庭上,在那些外邦人、甚至外邦神明的面前,因著我們這些人的經歷,就顯明了耶和華是真神,這就是作見證的意義。這樣看來,作見證是很單純的,它的本質就是「把證據拿出來」證明上帝曾經做過的事。作證的人只是把經歷到的事,誠誠實實的講出來而已。所以可能有人會以為,自己沒有見證,或說自己有個壞見證,因為我失敗了。但仔細想想,若是你從當中被神安慰、提醒,甚至管教,這也是證據,也可以證明神。所以盼望我們不要誤解,把作見證跟一般人以為的「成功」混為一談,見證不一定要講願望實現、事情順利又成功的好事。其實重點就是誠實轉述上帝的工作。
二、從新約看見證:聖靈賜教會能力
這邊跟大家分享我的見證,我從聖經中摩西被呼召的故事,感受到上帝跟我的互動是那麼樣真實的有來有往。摩西說他拙口笨舌,我也是;但上帝就用亞倫幫他說話,我也有媺翔幫我說話。摩西的妻子希坡拉用信心的行動,挽救了摩西的性命,堅定他的呼召;我的妻子也有同樣的信心跟行動來幫助我。聖靈就感動我,將榮耀歸給神,賜給我夠用的恩典、才德的婦人、以及上帝真實同在的體驗,使我能夠走下去。來廈門街服事之後,第一次牧養青少年,其實也遇到很大的挫折。原本我想說有服事經驗,應該可以耐得住性子不會對人發飆了。沒想到最終還是破功了。對我而言這是很大的失敗,非常的後悔、難過、對自己也很失望。按照一般的概念,這樣失敗的事情可能是個壞見證。但聖靈仍感動我想起在馬太福音11章28-30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藉由這段經文,神使我從愧疚、羞恥中得到釋放。我感受到上帝的憐憫安慰。這兩個見證好像是在講自己的經歷,但其實是在講上帝做的事,人在故事中的角色,是被做事、被改變、被更新的那一個。但聽的人還是可以感受到,講的人好像在發光,好像有更特別的生命。這就是新約的特色,聖靈要普遍充滿每一個信耶穌的人,要使教會得著新的眼光、新的想法、甚至新的能力來見證耶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經文提到聖靈帶下能力和恩賜,讓教會變得不一樣,基督徒要成為新造的人,目的就是讓我們去往世界各處「見證耶穌」。
使徒行傳第二章提到,五旬節的時候門徒聚集在馬可樓,聖靈充滿在場的人,大家就講起別國的話。原來那時在場有從各個國家來的虔誠猶太人,他們聽到覺得很不可思議…這些人本來沒有這個能力,怎麼突然變成這樣呢?於是想起先知約珥的預言,就敞開心接受了救贖的福音,當天有三千人受浸歸主。到了第四章彼得被抓去官府遭受質詢,結果聖靈充滿彼得,他就得著了很厲害的口才,講得對方啞口無言,在一旁看到這事情的人都將榮耀歸給神。彼得被釋放後回去跟他的會友講見證,眾人聽到之後也都被聖靈充滿,每個人都放膽講論神的道。所以「被聖靈充滿」會有很特別的改變,無論是語言的改變、或者口才變好、大有信心、大有勇氣…等等,都有可能。但唯一相同的是,這些改變都是用來見證上帝的,說服人接受耶穌的。這就是聖靈來最主要的工作。聖靈充滿你、改變你,賜給你新的能力、新的眼光、新的觀念。接著你要向這個世界介紹─這個被神改變的新自己。其實你只要單單做這件事,就有人會因此相信神,這就是見證耶穌了。見證就是:向世界做新我介紹。基督徒必須向這個尚未被改變的世界,介紹自己被改變過的生命,這就是見證耶穌!
三、從末世看見證:為你為我為他殉道
最後我們要從末世來看見證。馬太福音24章門徒問耶穌,這個世界的末了有甚麼徵兆呢?就是問關於世界末日的事情,於是耶穌就講「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我們都很期待耶穌再來,那要什麼時候才發生?就是天國的福音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才來到。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講見證的原因,因為上帝要使用教會,作為這世界的見證人,使這個世界因著教會的緣故來認識神。基督徒必須作見證,上帝說明了:非你不可。在聖經中,見證這個字還可以翻譯成一個字,就是「殉道」。見證如同殉道。在聖經啟示錄,約翰看到了異象,他看見上帝坐在寶座上,手上拿著書卷,這書卷上有七個封印,沒有人能夠打開。結果耶穌來了,他配得揭開這七個封印,約翰就看到這封印一個一個被打開來,到了啟示錄六章9-10節上帝啟示了這第五印告訴我們,向這個世界作見證的確有很大的危險,為著神的道,我們可能會流血、會被冤枉、甚至被殺,而且我們會有一段時日的等待。等到殉道者的數目滿足了,上帝才會審判這世界,這就是神的旨意。這也告訴我們,基督徒為了你的弟兄,必須作見證;你不作見證,那些早先作見證被殺的弟兄姊妹就得繼續等待,也可以說這整個世界就得繼續苦苦等待。所以我們不要害怕作見證,作見證的人是大有福份的!
鼓勵大家可以繼續參與在見證的行列中,花點時間把神在你身上的工作整理一下,記錄下來。教會可以協助你,把它做成美麗的圖卡,甚至是錄製成影片,這些都是很好的管道。我想會有人覺得講見證很不好意思,因為好像要將自己赤裸敞開,就如同殉道一樣。但盼望大家能明白,這是有福的一件事。最後還有一個更棒的見證方式,就是用「活的」,把見證給活出來。殉道者的生命才是最活的生命。好像約翰福音所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殉道不是真的要人尋死,而是說你要有一個心志,願意為著見證耶穌、願意為了展現新生命而有所犧牲。這類似的狀況,弟兄姊妹身上一定更多,真的很盼望這些見證可以被揭露出來,讓我們互相加油打氣。因為活在這世界上是很不容易的,要見證神就會有殉道/犧牲的事情發生。所以我們應該要常作見證來鼓勵彼此!
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不相信上帝的人很多、懷疑信仰的人很多,教會被這個世界懷疑,耶穌基督被懷疑:祂的死真的跟我有關嗎?祂真的是人類的救主嗎?當然我們的上帝貨真價實,祂不怕被懷疑、被挑戰。只是上帝正等待一件事,就是那些曾經經歷過祂大能的百姓,就是你跟我,願意站出來為耶穌基督做見證,上帝留給我們一個出庭作證,得恩蒙福的機會。親愛的弟兄姊妹,上帝在你身上做的,你所經歷的事情,只有你知道,只有你能講;你若不講,就沒人知道。你的見證是獨一無二的,非你不可的。不要以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只是一件小事,不是,上帝做的怎麼會是小事呢?不要以為你所講的事情沒什麼,沒辦法幫助別人。不是,幫助別人的是上帝,不是你,你只要誠誠實實的講,上帝就有辦法使用。上帝喜悅我們為祂作證,為上帝作證的人是有福的,因為真見證不只能救人性命,在末世的時候也救你自己的性命,可以承受那復活的生命。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