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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事件—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夏其蔚传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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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事件—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夏其蔚传道

112.07.30主日信息摘录
经文:加拉太书3章1-14节

主日直播准时每周日10:00在教会YouTube频道,欢迎弟兄姊妹线上参与

加拉太教会的危机

加拉太书是使徒保罗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书信,因为加拉太教会正受犹太派基督徒影响,面对有一群人认为,接受耶稣当然很好,但若不再加上摩西律法,那恐怕还不足以使人蒙神喜悦。这样的说法在我们这群21世纪的新教基督徒耳中,绝对是警报大作。但对当日的加拉太教会来说,他们根本没有察觉到这是一个问题。为什么?或许因为这群人是犹太派的「基督徒」:他们也是一群接受耶稣的人!如果这些人又是从耶路撒冷方向而来,那就又更是似乎代表著使徒及母会的权柄。就实质而言,这群人希望加拉太信徒受割礼、遵行摩西律法。我们或许会把这讨论很简略地称为究竟是「因信称义」还是「因行为称义」,又或者是律法与福音的关系,然而当我越深入他们当时的处境和思维,便越觉得要从他们的世界观和社会性的角度切入,来看看这个被他们深深误解的信仰。

其实一直以来,外族人若要来信犹太人的神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圣经中记载所谓敬虔的外邦人,但犹太人不会把他们视为自己人,这其实也很合理,耶稣本来也就是犹太人耶稣,他是一个遵守犹太传统的耶稣!过去从来也就没有这种没受过割礼的人直接变成了自己人,突然就可以同桌吃饭的!而这却是保罗所传的福音!也有可能,这群犹太派基督徒过去也是从外族人归化成为犹太人的!所以现在为什么加拉太人可以不用先归化「成为犹太人」了呢?事实上,遵行摩西律法不尽然是我们一直以来所以为的要「展现好行为来称义」,犹太派基督徒要加拉太信徒做的、潜藏在「遵行律法」之下的意识型态,根本就是要把人变成犹太人!他们的盲点是在於:人怎么可能不先归化变成犹太人,也可以成为神的子民?这群人不能接受的是保罗这种向万民敞开的福音。这个问题对犹太人来说,已经跟他们的宗教情感,甚至是民族认同整个搅在一起。犹太人都已经亡国四散,人已经够少的,他们紧紧地守著作为神子民的独特身分已经够努力的,现在,随便一个不受割礼的人都可以来跟他们称兄道弟。犹太人还有选民的身分和特权吗?对比於散居各处的非犹太人基督徒过著非犹太化的生活,犹太人还有任何独特性可言吗?

保罗虽然是说不用归化,信主时是什么人就继续作什么人就好。但这在生活中是有困难的,犹太教是罗马帝国所承认的合法宗教,所以加拉太信徒若不归化入教,就不被承认也不受保护,而且,犹太人也无法真正视他们为一份子,没有办法共同生活更不用说可以彼此嫁娶。犹太派基督徒的感受和担忧或许值得同情,但他们所倡导的终究是「别的福音」,因为最终上帝的心意是透过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和圣灵的工作使万国万民成为他的子民,那群搅扰加拉太教会的人以为他们的理解使得福音更加完备,可是事实正好相反,他们是在贬损福音的全备性,所以他们所传的是应当被抵挡的「别的福音」。

我们的隐形危机

倘若连保罗亲自传福音给他们的加拉太教会都会陷入这样的难题之中,那么我们实在很难说我们绝对不可能。因为这样的危机通常是在我们毫不自觉的情况之下发生。因为这群犹太派基督徒是要人活出律法行为,才能讨神喜悦,所以我们会把加拉太书保罗教导的焦点放在「不是因行为称义」,如果我们的思考从这里切入,那就难免有人会让我们觉得他们好像很「律法主义」。但我们其实渐渐都明白,有信心,也要有行为;有重价白白得来的恩典,也要学习回应神的爱。保罗在这里所要捍卫的,是外邦人不需要信耶稣并且变成犹太人才能得救,也就是犹太派基督徒在福音上增添的不仅是要靠行为和表现,而更像是某种身分上的条件。在耶稣的十字架和圣灵的工作已经全然足够的事实下,我们就得来看看我们身边有什么样的状况会使得我们产生同化别人的企图。

这问题更为深层,是很隐而未现的危机,从加拉太书中所呈现出的那别的福音,让我们知道,所谓的行律法其实就是要求人要成为犹太人,也就是说那别的福音是你若不先成为某种人,福音就好像不够完整!我们可以很快想到的在我们的肢体当中有不同的国籍和职业,会不会有某些条件或样貌、某种族群,是使得我们特别欢迎他们加入我们这个群体的?也有可能是其他思想、政治立场和社会议题的取向,在无形中,使我们企图同化别人。这种「添加在耶稣和圣灵的工作之上」的内容,恐怕都使我们的福音成为「别的福音」。我也想到,我们是否曾经觉得有某些弟兄姊妹,跟我自己、跟我的这个群体,好像不在同一个频率上?那些弟兄姊妹有时候让我们觉得「你为什么老是这样?」「你这样说话,难怪别人要生气」我们会希望他们可以再有sense一点!当然从不同的观点来看,不是说不需要学习或调整,但如果这个人没有办法变得“像我一样”那是否代表他不适合这个群体?在人眼中没有达到某种标准的人,是否就不蒙爱?这很值得我们思考。

除了上述的这些,也或许是我们的属灵经验:比如信徒是否一定要会说方言;或是我们的敬拜方式或教会中的传统制度等。我们究竟使什么事物成为了我们信仰中、十字架之外那「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如果今天教会中的许多规则已经让人实质上感受到:这些规则都是神的旨意!那么我们这是在表达主耶稣和他十字架的救赎并不足够,还需要加上一些元素来补足这份救恩的缺乏,那我们邀请人来教会恐怕就已经变成了「加入我们的群体!」而非「在基督里共同生活」。这种另外的要求在我们的教会当中立起了隔断的墙。

保罗所传的福音

保罗在这段经文的开头就说,耶稣基督钉十字架,难道不是已经活现在你们眼前了吗?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是历史中最重要的事件,是永恒的事件,这没有别人唯独耶稣能够做成的救赎事件,已经成就。所以加拉太人既是因为听信这十字架的福音而已经领受圣灵,现在为什么又突然需要遵行摩西律法地去接受割礼成为犹太人呢?福音是要传给万国万族的,假若所有外邦人要信耶稣之前都要先成为犹太人,那何来的万国万族呢?保罗说这就是我最初所传的福音:因为你们既受浸归入基督,就都是披戴基督了。从此以后,不分是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11节说我们没有一个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称义,所以第10节才说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你去做却做不到,所以就得承担律法的咒诅!而且在1-14节当中虽然好多动词,但是在希腊文中这许多的动词,只有经上记著说的「记著」,和第一节的「钉十字架」用的是相同的动词型态。所以律法难道和十字架事件具有相同的永恒性吗?这就让我们想到主耶稣这么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然而,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著: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律法没有被废,它只是被主耶稣亲自挂在木头上来成全。第12节说,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因此耶稣为我们完全地行出律法,他为我们揽下了律法的咒诅,使我们能够因著披戴基督而活著。

我们的福音

今天我们可以确定的是,绝大多数的人都不是犹太人,但我们也不需要成为犹太人,乃是因著耶稣基督为我们钉十字架、凭信而得著救恩。既是靠著圣灵入门,我们就必须持续倚靠圣灵,圣灵要亲自引领我们活出律法。什么!我们还得要活出律法吗?我们要知道,律法的内容以律法的形式呈现出来,那它就有它作为律法而必定会有的限制,就如同第12节说「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可是加拉太书5:22-23,保罗提到了圣灵所结的果子后,保罗说「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也就是说,圣灵所带领我们活出的生命正是律法的心意和精神!保罗在5:14自己也说「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圣灵要引领我们活出这种爱的生命。

所以在我们的教会生活中、服事中,让我们时常先问自己,基督为我承担了律法的诅咒,圣灵若引导我,我做出正确的回应了吗?很多时候我们也发现自己会对人有一些期待或要求,会疑惑怎么好像每个人信耶稣之后,对於应该要呈现出来的基督徒样式的理解很不一样,於是有的时候忍不住会想:难道信了主真的就是买好保险了吗?信主当然不是。虽然不是,可是当我们想要用「应该要有好行为」的心态去看待、去要求也是没有用的,要求别人「应该要有好行为」并不是一个可以直接对应过来的解方,因为唯有圣灵能引领人,若一个信主的人真实顺著圣灵的带领而活,那总会明白神的心意并愿意顺服的。所以我们要承认,虽然福音已经赐给了我们,但我们得更多相信圣灵有能力:圣灵必要带领!今天让我们再次思想,相信圣灵既引领我们入门,使我们因信称义,那么圣灵也必要继续带领教会、带领每一位弟兄姊妹在世上走成圣的道路。至於怎么走,怎么活出律法,效法耶稣在世界上的生命就对了,他正是为我们活出了律法的精神,也就是他爱我们爱到舍己,十字架也因此成为了我们永远得救的记号。

感谢神,因为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已经成为了永恒不改变的事实,唯有基督满足律法的要求,也唯有圣灵能帮助我们活出讨神喜悦的生命。愿神帮助我们,使人都能透过我们认识主耶稣并他钉十字架;使人能够透过我们与神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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