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神人关系篇|林毓伦牧师
讲员:林毓伦牧师
经文:出埃及记20:1-11
十诫是身为基督徒的我们都了解也知道的,但十诫真正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神设立十诫的用意是什么?我们将分成两次的信息来探讨十诫在新旧约的真正意涵以及超越时代的真理与意义。十诫的原文「十句/段话」(出34:28),也是神所颁布的「律法」,圣经学者一般把旧约中的律法归纳成两类,一是「诫命式的律法(Apodictic Laws)」~都是无条件命令,常常以第二人称的形式「你应当/你不可」起首;另一类是「案例式律法(Case Laws)」~针对特殊的状况、条件与案例,并且附带但书与当受的刑罚。十诫是「诫命式的律法」。这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建立起行政制度,一路到了西乃旷野的时候,神向他们重申立约的内容以及要他们自洁领受神的话语,之后亲自向他们颁布的。
十诫的前提:盟约(convenant)―十诫是在神主动与人立约的历史背景架构下颁布的,目的是建立关系,神主动建立与百姓的关系,要做他们的神,并且赐下应许,这全然是神的恩典;而律法典章(Laws)藉著有条理的说明和陈述并带著约束力使既有的关系得以调整与永存。盟约设立在律法以先(出19:5),述说著关系;进而十诫的「律法、诫命」设立,盼望人能守约并且在各样的事上彰显神的美德与本性、荣耀神。
经文中的第一节有历史性的序言作为开头,说明了这诫命的严肃性,神直接地将他的命令传达,百姓都应当「恐惧」与「敬畏」并遵行。神首先宣告他荣耀的名字「我是耶和华」,这也是神最早向摩西启示的名字「 I am that (who) I am… 」(我是自有永有的)。神以这个名字开启了颁布十诫的对话,是要百姓记得,神是独一的真神、是自存永存之神、也是可经历的神。神接著说他是「你的神」,这表明了以色列百姓(也包含今天的我们)都是神的子民,我们是神所拣选的,这是一种「关系的表明」;此外,神在乎的不仅只是群体式的关系,并要做我们「个人」的神,这是一种直接、个人的也是终生的、顺服的、委身的关系。
接著神表明他过去「曾经把你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的作为,又经过红海再出来(最大型的浸礼),神同样今日也藉著基督的宝血救赎我们,藉著受浸归入主的名下,脱离罪恶辖制不再作罪的奴仆进入光明;因此神有权柄对以色列民颁布律法,要他们遵守所颁布的律法规范避免偏离神,这也是对神恩典救赎的回应,今天的我们亦是如此。
神颁布十诫(律法)给已经蒙了拯救的以色列人,一方面要属神的子民远避一切会得罪神的事物,另一方面用消极的禁令提醒这个蒙恩得救的群体之积极责任。但神其实早已知道人没有立约与遵守约的智慧与能力,也无法完全避免错误和犯罪。可是律法将我们众人圈在罪中,告诉我们,我们的不完美却也彰显出神的恩典,因为相信所应许的救主可以得救,且这位完美的救主完全了、成就了律法的一切要求,使我们因信称义,就不再活在律法之下,乃活在恩典之下。
从耶稣在新约的引用和陈述更是精简了十诫―一切律法的总纲,在马可福音12:30-31耶稣是这样说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耶稣引用了申命记6:4-6中的「shema」并加以定义,强调最大的诫命就是爱神/爱人,所要面对的就是两种:神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因此今天我们不单只是要用「消极性的遵守字面条约或禁令」来看待十诫,更要重新去思想诫命定立的目的与动机,以及我们每个「神的百姓」个人的心思、意念、态度、选择与行为上,去思考十诫那「超越时空贯穿古今」的永恒真理,如何活化在我们心中,我们又当如何按照神的心意遵行。今天,我们将先一起探讨前四诫―神与人的关系。
第一诫:敬拜的对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这里谈到基督信仰是具有「独一性与排他性的」,这阐明了神要我们的生命以他为首位。单单顺服於他、全然忠心,我们的生命中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的「独一者」,又或者我们不能三心二意的又信这个又抓那个,必须做出信仰上的抉择。身处后现代的我们,常常受到多元文化、道德相对主义、解构主义潮流的影响,出现了更多所谓「尊重他人信仰多元等等」的想法,可是十诫是以神的标准、神主动立约的前提下要求属神的信仰群体遵守,不是用我们的文化与道德相对性的遵守或是解构。我们的信仰是独一神论,是信有神,且只有一位,独一的一位,完全无法容忍其他的神与信仰,唯一配受尊崇赞美与敬拜的。
今天的我们,在第一诫中容易犯的是邀请神进入我们的生命了,却不让他居首位,只把他当作生命中的某一位;我们只想他做我们生命的总管,却不把我们的生命让他掌管。彷佛消极的来遵守第一诫,是只要认识知道神,不要有别神拜偶像就好了。但从律法被设立的目的与积极性的遵守意义而言,要全然的委身与顺服,以耶和华为唯一敬拜的对象,放弃一切阻隔我们亲近他、与他连结的人事物,全然归属於他,不敬拜假神(或是我们创造出来的神),这放在一切诫命的第一条也是核心基础,因为神是万有之本、是生命的起源、是诫命之首。我们应当把神放对位置,让他居首位。
第二诫:敬拜的方式~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神不允许我们用具象化的方式来敬拜神,也不得用各种牲畜的形体或是雕刻的偶像来敬拜;因为神是「创造人的而非受造的」,也不会被「木头雕的偶像限制住」;此外,因为当时的异教信仰有很多的偶像崇拜,神完全不要我们拜异教偶像,也不要「用异教崇拜的方式或是制造偶像」来敬拜他。这并不是说人们不能透过艺术创作来表达神的爱与恩典,但再好的艺术作品都不能取代耶稣、代替三位一体的真神上帝。因为神从未以任何形象向我们显示自己,唯有人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且神只曾以人的形象向人显示,人手所造的一切都不是神。而神也是忌邪的神,这里的中文翻译很符合原意,神的本性乃圣洁,禁忌一切邪恶的偶像崇拜;原文中有另一个意涵是「嫉妒」,因为神对他子民的爱与热切是无法容忍神子民的不忠贞。第二诫中讲到的「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这里所谈的是已经信靠神的子民以任何的像来代表神、将耶和华神具象化为偶像的罪会如何遭到审判。多数的神学家都认为这段经文后面紧接著是一个极大的对比,强调一个事实~神的恩典慈爱施恩直到千代。强调神的慈爱、怜悯与赦免。
今天的我们会否因著过去华人的信仰背景,将耶和华神「偶像化」?又或者我们带著许多过去偶像除拜与民间信仰的模式,误解忽略了神的怒气其实只是转眼之间,恩典慈爱却是一生之久。我们又是否会陷入另一种将神偶像化的迷思,就是一种条件式的对价关系,为了更美好的生活而跟随基督、信靠神,最终忘了单是神是神、基督是基督就配得我们将全心献上的敬拜。
第三诫:敬拜的精神~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神的名字被启示让人知道,是让人知道他的属性,以及他本性的一切圣洁、公义、自有永有…,因此错误使用神的名更是对神属性的污蔑。教会时期,保罗光是奉耶稣的名就能叫鬼离开,赶出恶鬼,可见神的名、耶稣的名是大有荣耀与能力,我们不可妄称。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6:9主祷文中教导门徒的祷告,阐明祷告对象是我们在天上的父之后,祷告内容的第一句就是「愿人都尊祢的名为圣」。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思考,我们不仅不应当假托、妄称神的名,反之更应该积极的(甚至使他人也都能来)遵神的名为圣、荣耀神的名。而最常见的妄称神的名有以下几种:无意义的呼喊或者是口头禅(又如呼喊主啊主啊,可是主不认识这些人),这些都是不好的习惯;假借神的名义~神对我说、神给我一个感动,其实却是未经察验随己意说的假预言、假先知,我们宁可说「我心里有个感动,还在察验,或者是神藉著圣经的话让我有个感动……」;在法庭上妄称神的名而起假誓,假借真理之神的名为自己的假见证作为后盾与印证;亵渎、污秽、咒骂、攻击神的名字。
除了消极性的遵守不妄称神的名,除此以外更要积极的遵守第三条诫命,也就是要「尊崇、赞美、荣耀、颂赞」神的圣名,以他的名为至圣而把一切感恩爱戴归给他,并且要正确的奉神的名传递神的救恩福音与信息、奉神的圣名赶鬼事奉。
第四诫:敬拜的时间~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这是一条「积极的命令」。安息日的希伯来原文意思是每七日就要有一日归给耶和华神,且是「归神为圣的日子」,要完全的「停止、休息(安息日原文的动词)」,因为神完成创造的工作后,神以自己的榜样启示我们,在第七天也进入了安息/歇息,因此订这日为圣日,这也是神为人订定的第一个制度,值得看重。六日要用尽一切努力的工作,但第七日却要守为圣日,完全进入安息。神要我们有空间上的圣所,也要我们有「时间上的圣所」。安息日最重要的意义,是让人明白神是「掌管时间的主宰」,他不单是过去历史的主,也是现在时间的主,更是统管未来一切的主,因此当神指定一个时间要人分别为圣的时候,是要人把时间的主权还给掌管时间的主,并且放下一切、分别为圣、单单来到神的面前敬拜、与神连结;此外也是让人享受休息,也让人与主一起进入安息,享受神一切丰美的创造恩典。
安息日消极的来说是不要做工,或是要守一个休息的日子;但积极的来说,这个诫命是要我们记念神救赎的恩典与约,要将时间「分别为圣」,回到神的面前,享受神的创造、进入神的同在、与神连结、有真正深刻的关系。而今天的基督徒为何不守安息日(不在安息日守安息)而守主日,是因为安息日一方面也是个预表,就是预表基督,因为基督是我们真正能够回到神面前、与神恢复关系而进入真正安息的应许。既然基督已经在十架上为我们受害且在七日的头一日复活掌权了,所以基督徒取了安息日救赎的意义与目的,却选择在七日的头一日,进入安息向主献上敬拜,深刻与主连结。
当我们更加了解神设立十诫的律法其背后的目的、前提,也更加明白每一诫除了字面上的意义外,我们是否能够重新看待神透过十诫对我们的心意?效法基督在诠释神的命令时是以更高的标准去检视我们的态度、动机、言行是否合乎耶稣的标准,并靠耶稣的爱去积极的遵行神的命令,找到神在他命令中「超越时空贯穿古今」的真理,且努力的实践。愿主赐恩典与力量给我们,让我们重新恢复与他的关系,并且让主居於我们生命中的首位,将自己的心思、意念、态度、动机以至於展现出的言语行为都分别为圣归给他,荣耀他的名,活出属乎神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