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得潔淨|張傳弢傳道
113.04.21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利未記11章45-47節
利未記從11章開始到15章都是在講跟潔淨有關的條例,其實就是一些與衛生相關的議題。在信息一開始,我要先分享一個有趣的故事:最早提倡,並且規定要「洗手」的民族是猶太人,利未記14-15章也規定,在生活中做了某些事就要洗手、洗澡、洗衣服…非常注重清潔。所以中世紀黑死病於歐洲蔓延、死傷慘重,就只有猶太人傷亡很少。因為上帝教他們要洗手、保持潔淨,很多人就得以存活。這麼單純又人命關天的一件事,如果沒有教導、規定,人就不會去做。這樣保持潔淨的觀念一直都沒有受到重視,甚至到了十九世紀,手術房的醫生都還沒有要洗手消毒的觀念。一直要到1894年,醫學界才慢慢開始接受,做手術之前手要先消毒這個觀念。所以利未記教導我們,務必追求「聖潔」重不重要?太重要了。直到現代,人類還是很需要得著潔淨。但是經文的意思難道只有這樣嗎?就讓我們繼續看在這些條例的背後,有著上帝什麼樣奇妙的心意。
一、關於創造的教導
利未記11章一開始就講到,神指示陸地上什麼走獸是潔淨的可以吃呢?就是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才能吃(牛、綿羊、山羊、鹿…)。那不符合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就不能吃,因為牠們不潔淨。我們現在也吃豬肉,難道這是一件得罪神的事嗎?其實不潔淨並不代表「邪惡」,不潔淨比較類似「骯髒」的概念。就好比一把泥土,泥土如果放在花園裡可是大有用處,但泥土被放在床上,位置不對了,秩序錯了就不潔淨了。所以以色列人被規定只能吃牛、羊、鹿,真正的意義在於建立一個新的秩序,不同於附近國家、其他民族的全新秩序,一個願意順服耶和華的秩序。
再來也講到關於水中的生物,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就是一般人以為的魚類都能吃。無翅無鱗的,好比蝦子、螃蟹、章魚、土虱、蛤蜊…這些就不能吃,要看為是可憎的。有可能是因為當時的以色列人很少接觸水產,沒有足夠的知識來處理甲殼類、貝類、鯰魚類的水產,所以就被教導不要去碰這些水產,以免食物中毒。接下來講到鳥類,這邊就只有提到可憎的鳥類,總共有二十個名字。這些鳥的共同點就是,牠們以撲殺、獵捕別的動物為食,所以就被排除在以色列人的秩序之外。這個邏輯其實和不潔淨走獸的邏輯一樣,就是吃肉的、雜食性的,或是吃腐爛食物的動物,以及有些動物牠不倒嚼,就容易吃自己糞便的,這些基本上都會被列為不潔淨,就不被允許當作食物吃。這些規定都隱約透露出,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期待,就是要保持單純、保持乾淨。最後提到了昆蟲以及爬蟲,牠們潔淨與否,就是用運動方式來做為區別,只有有翅膀而且會跳的昆蟲才可以吃。這點從衛生方面來看的確是這樣,因為大多數爬蟲都有毒性,所以經文還記載了很多生活條例,如果器具或衣服沾染到這些動物,就要用水洗,或直接整個器具打碎不用了。
看完這些經文,我想大多數人的疑惑就是,那些被定義為不潔淨的動物,是骯髒的生物嗎?其實正好相反,這些被視為不潔淨的生物,恰恰是受到了神的保護。不只是不可以吃,甚至連屍體都不可以摸。代表了以色列人不能拿這些動物的皮做衣服,不能用牠們的骨頭做器具,不能取牠們的內臟做皮囊。失去了經濟價值就不值得被殺,物種就被保護得以多多繁衍。若從創造的角度來看,神說祂所造的一切都「甚好」,那就沒有什麼生物是天生邪惡的。再者,神也教導人類和動物之間的正確關係,是要去管理牠們,而不是為著自私的理由,去消費所有的動物。所以神在利未記中訂下這些規範,定義了哪些是潔淨的可以吃,但更重要的是哪些是不潔淨的,以色列人不要去碰。一方面是保護以色列人吃衛生的食物,一方面更是保護許許多多的動物,能夠在這個星球上好好的生存。這就是神所要的秩序,祂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祂關心所有的生命,願意所有的受造物都能幸福。
二、關於聖潔的教導
剛說神設立這些食物潔淨條例的意義,是要以色列民遵守一個全新的秩序,這個秩序就叫做「聖潔」。「聖」的意思就是「太不一樣了!」、「太與眾不同了!」、簡直是「前所未有的!」所以當我們提到聖潔,有一個更重要的意思是要以色列人跟他們周遭的民族「有所區別」。因為耶和華神的屬性是「聖潔」,跟世上其它的偶像神完全不一樣,所以祂的子民也要完全的不一樣。這樣說來以色列人不能吃豬肉、章魚、蝦子…不是說這個食物有毒、很髒、很邪惡所以不能吃,這些潔淨食物的條例,是為了區分屬神的百姓跟其他人的不同。
我小的時候家裡養過一隻拉布拉多,從幼犬開始養到大。這種從小養的寵物狗,吃飯就是慢慢吃,個性很穩定。那如果是收編的流浪狗呢?流浪狗吃東西是狼吞虎嚥的,有時候吃太快還會吃到吐,吐了還想吃回去。到外面散步時一路上亂吃一通,身為主人就會喝止牠:不可以吃!吐出來!牠一定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以前這些東西都可以吃,現在不行了呢?因為身分不一樣了,既然小狗現在已經有主人了,主人就會給牠合適的食物,不可以跟以前一樣亂撿東西吃。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抓到重點,為什麼神呼召祂的百姓要成為聖潔呢?因為百姓們必須知道,自己的身分已經不同了,我是屬於耶和華的。所以什麼能吃或不能吃的規定,真正的意義是劃出一條分別的線,要把你歸在屬神的這一邊。這條分野線隨著時代背景不同,神也允許內容跟著改變。好比被擄到巴比倫的但以理,雖然被迫服事外邦的君王,他卻大膽的決定不吃王的膳、王的酒,作為一條聖潔的分野線,宣告自己是屬於耶和華的。這條聖潔的分野線,到了耶穌時代又有不同的詮釋。認真來講,耶穌就是聖潔的代名詞,但他本人卻常做一些看起來不太聖潔的事,跟窮人、妓女、稅吏當朋友;而且還稱那些精通律法,恪守規定的法利賽人是「假冒為善」。這使許多人感到疑惑,那到底什麼是「聖的」,什麼是「俗的」呢?這條聖潔分野線要怎麼畫才對呢?
事實上耶穌是提出「原則」來教導我們什麼是律法的核心:盡心、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人如己。這才是那條真正的聖潔分野線。律法說不可殺人,耶穌說連恨人都不行;律法說要向神獻祭,耶穌說其實與人和好是更優先要做的;律法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耶穌卻說你要為那逼迫你的人禱告。上帝盼望祂的百姓追求「聖潔」,就是要「屬於祂、像祂」,這樣做就會自然活出「與眾不同」的生命。回到我們自己身上,我們的那條聖潔分野線怎麼畫呢?有人不吃拜拜過的食物、有人婚前守貞、有人從不缺席禮拜天的主日崇拜…這些都很好,也會讓我們跟這個世界有所分別。但我們也不要忽略了更重要的公義、憐憫、信實、願意饒恕人、願意謙卑與人和好這樣的事情,更讓我們與這世界迥然有別、不同凡響。
三、關於救恩的教導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是出自希伯來書的經文。所以「聖潔」對基督徒來講,從來不是一個可以選擇要不要追求的事,而是得救恩的必要條件。在潔淨禮的條例中規定,如果有人沾染了不潔要恢復潔淨,除了用水洗之外還需要獻上贖罪祭,就是要以動物的生命作為代價,流血來贖罪。利未記11-15章講完潔淨的條例之後,就會進入整卷利未記的重點「贖罪日」。「贖罪」是非常嚴肅的事情,關乎一整個族群是否能除去污穢,被神所接納。那麼一個人應該要本質上是潔淨的,這樣若沾染了污穢再獻祭贖罪恢復他的潔淨才有意義。但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誰敢大聲拍胸脯保證,自己是全然、天生沒有罪的呢?原來我們需要被賦予一個潔淨的身分,才能真正的追求聖潔。
使徒行傳10章記載了一個故事:彼得借宿約帕城海邊一個人的家裡休息禱告,禱告到一半就看見了異象。他看見天開了,有一塊布包著東西垂下來,打開一看裡面裝著各樣的走獸、昆蟲、飛鳥,都是利未記裡面記載那些不潔淨、不能吃的動物。然後主跟彼得說:把這些宰了吃吧!彼得回答:主啊!這萬萬不可,這類不潔淨的食物我是從來沒吃過的。主就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塊布就收回天上了。當彼得看完這個異象之後,隨即有一位羅馬人哥尼流邀請彼得去他家裡吃飯,想要聽耶穌的故事。根據猶太律法,去外邦人家一起用餐是很不潔淨的事。但這時候彼得就明白了神的意思,原來剛剛的異象是把不潔淨的食物比喻成外邦人,把吃比喻為接納。外邦人本來不是神所揀選的民族,所以他們即使想要敬拜神,也只能被隔離在外邦人院,無法去獻祭贖罪。但主這時候卻說:我已經使這些人潔淨了,不可以把他們當作俗物。於是彼得就去哥尼流的家中,帶領全家人受浸歸主。
感謝神,我們本來的身分是無法親近神的,但是神卻賜給我們耶穌基督,親自成為贖罪的祭物,為我們犧牲流血,洗淨了一切的不義。叫我們因著相信,就能領受這白白的恩典,成為新造的人,獲得了合法、潔淨的身分。從此,我們追求聖潔才有了意義。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以後還會犯罪嗎?當然有可能,但我們卻不必擔心因為這些過犯,造成永久性的不潔淨。利未記所記載的這些規條,對人來講其實是個好消息,它是一個福音。提供了一條出路,一個解套方案,使人們可以照著做來恢復與神的關係。讀利未記,越仔細讀就會越發現,這些規則、條例背後,滿滿都是神的慈愛、祂的保護、祂的憐憫,叫祂的百姓得以存活。對於現在的基督徒來講當然也是這樣,聖經提供了我們恢復潔淨的辦法,就是要認罪悔改。「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祂是信實、守約、施慈愛,樂意赦免、饒恕的神。這段經文同時也告訴我們,神不會忽略人所犯的罪。你若犯了罪,就必須有實際的行動去認罪悔改,主動的追求聖潔。
今天我們談了利未記中關於食物是否潔淨的條例,有一部分規定的原因的確是因為健康、衛生的因素。但不僅如此,這些條例背後還有著神奇妙的心意與教導。今天的信息講完後,其實我們有很多事情值得去做。首先我們要畫出聖潔的分野線,但因為每個人面對的處境差異很大,所以請大家自己要好好思想,或者可以跟小組的人討論。怎麼樣身處在這個世界,但是又與這個世界迥然有別。再來就是要認罪悔改,不要忽略自己所犯的過錯。因為神要因此恢復你,使你得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