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7 執事會訂定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中心 2020/3/4 修訂之「COVID-19(武漢肺炎)公眾集會因應指引」
一. 聚會前
(一)建立應變機制
1. 現場動線規劃,減少出入口。
2. 「健康照護室」(位於總務幹事辦公室隔壁)設置為「疫情暫時隔離空間」。
3. 由財務幹事專責聯繫衛生單位(行政幹事備援)。
(二)宣導生病者在家休息,暫不參加聚會
1. 透過週報、小組、團契、社群軟體提醒。
2. 提醒時常維持手部清潔。
(三)活動空間預先清潔、消毒
1. 總務幹事事先完成場地及用品之清潔、消毒。
2. 保持各場地通風。
3. 在各場所備置消毒用酒精。
二. 聚會時
(一)強化個人衛生防護
1. 在聚會場所張貼中文及外文之衛教資料。
2. 政府雖暫不建議所有人員全面配戴口罩,聚會時仍鼓勵全面配戴口罩。
(二)維持活動現場環境衛生
1. 維持場所通風。
2. 進入場所時,量測體溫並在手部噴灑酒精消毒,額溫超過 37.5°C,不得進入聚會。
3. 請總務幹事隨時檢視各場所之酒精是否充足。
(三)關注現場人員健康狀況,若有出現呼吸道症狀時,應讓其戴上口罩,並暫時留置於「健 康照護室」。
(四)通報送醫
1. 由財務幹事通報衛生單位,並連繫後送醫院,將疑似個案送醫。
2. 由傳道人、小組長、輔導持續密切關心疑似個案週圍之人員是否有出現疫情狀況。
三. 專職同工健康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要自行量測體溫,並紀錄備查。
(二)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耳溫≧38°C;額溫≧37.5°C)、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主動向牧師或執事會主席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三)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應安排請假或限制其活動/工作,直至未使用解熱劑/退燒藥且不再發燒 24 小時後,才可恢復其活動/工作。
(四)因確定或疑似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而請假在家休息者,其請假日數會從寬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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