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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人|林毓倫傳道

106.10.08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路加福音24:45-48、使徒行傳1:8、馬可福音16:20


在耶穌升天之前,將重要的大使命託付門徒,並且告訴他們要等候聖靈的降臨,倚靠聖靈的能力為主作見證,成為主的見證人!在路加福音裡說到「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見證」在希臘文原文是「見證人」的意思,也就是說我們這些跟隨主的人,都應當為主作見證,成為主的見證人,盼望我們一起從經文當中,以及幾個門徒的生命來一窺如何成為一個主復活的「見證人」。

一、 見證的事

作為一個見證人,首先要見證基督是誰。耶穌到底是誰?只是一個厲害的思想家?崇高的道德份子?狂熱的宗教家?不,耶穌不單是如此,他是歷史的耶穌,也是永世的基督,他的確是歷史真實的存在,是百分之百的人,從聖靈感孕由馬利亞生出,是大衛的子孫,與我們一樣凡事受試探,只是他沒有犯罪,他活出了上帝創造的完美,他是末後的亞當;但他也是百分之百的神,是三位一體的真神,是子上帝,是從世界的創造之前就已經存在,世界的創造、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

接著我們要見證的是基督作為,他為什麼來到世上?他做了什麼?聖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因為起初,神創造了宇宙萬物,又造了人,神看著是美好的,並且神要人管理這塊土地,讓人在伊甸園裡享受與祂同在的美好;神也給人一個命令,要他們不可以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否則吃的時候必定死,必定與神隔絕,人有機會選擇順服遵行神的命令,也可以選擇任憑自己選擇不聽從。後來,人聽從撒旦藉著蛇的引誘違背神的命令,做了神不喜悅的事,就必須與神隔絕,被趕出伊甸園,也因此人就繼續在罪惡的行為與本性當中一直的犯罪,包含心思意念的罪惡、實際行動的罪行、神所吩咐的事不去做以及不願意信靠神、回轉向神。人就一直在罪惡當中墮落,甚至開始有嫉妒、憤恨、謀殺的事發生。為了解決罪的問題,神揀選一個人、一個家、一個支派、一個民族,也就是亞伯拉罕的家族、以色列人,來完成祂救恩的計畫,首先是要人以宰殺羊羔來代贖罪惡,因為聖經上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但這真正要表達的是,將來會有一位自願成為代罪羔羊的耶穌基督,是神完美的兒子,聖經上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耶穌為你我來到這個世界上,他完全沒有犯過罪,卻為你我的罪,被鞭打、壓傷、被羞辱,最後照著古時候先知的預言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死了、埋葬了,他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污,叫我們凡信靠祂的人可以得救。耶穌又照著聖經所說,勝過一切死亡,第三天復活了,顯現給門徒看並與門徒同在四十天之久,最後升回天上為我們預備地方,並且應許賜下聖靈給我們,讓我們可以被聖靈充滿與引導,繼續奔跑跟隨!這就是耶穌基督的作為,要使我們與天父重新和好,這也是我們應當見證的!

每一個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都必然是相信獨一真神創造掌管宇宙萬有,相信三一真神的聖子耶穌為你我來到世上,並且承認自己是得罪神、活在罪中、沒有辦法靠自己得救,需要耶穌的拯救使我們能與神和好,藉著耶穌的寶血拯救恢復與天父的關係。所以耶穌基督與我們的關係應當是:「他是救主」,將你我從黑暗、罪惡與毀滅中救拔出來,使我們得著赦免、得著永恆的盼望,並且生命更新改變,得著今生的力量,也有一個使命,就是持續活出門徒的生命,並且持續的去傳揚真道,這就是基督耶穌與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真實且深刻的關係。也因此,一個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已經不屬乎這個世界,而屬乎基督耶穌,因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此外「見證人」這個字在希臘文同時也是「殉道者」的意思,一方面表明我們是跟隨主為主作見證;另一方面也表達我們會因為所見證的道可能遭逼迫甚至死亡,這也說明了我們向罪是死的,向神在義裡面活,生命與生活會截然不同!因為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主,這就是基督與我們的關係!

二、 見證的人

作為一個見證人,我們應當要具備什麼呢?耶穌首先提醒我們要聖靈充滿,一個基督徒要領受能力去完成主耶穌的託付,必須要被聖靈充滿,聖靈充滿的人必定會有幾個明顯的徵兆,一方面是個人的更新與聖潔,因為聖靈保惠師來,其中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引領我們,使我們離開一切的罪惡,所以我們整個人的性格、處事、生命都被聖靈佔有更新;另一方面我們會得著能力、得著屬靈的恩賜,這只為了一個目的,是使人能認識耶穌基督,得著福音的好處,所以有人能醫病趕鬼、有人能說方言、有人沒受過教育卻能講道等等,這都是聖靈所賜的能力。

被聖靈充滿的人必定會有生命明顯的更新變化,以及生活目標的轉向和改變,並且會願意順服聖靈。在聖靈充滿底下得著能力的人,絕對不會是狂妄自大的,也不會是驕傲自負的,必定會是傾聽主的聲音,順服聖靈引領的人。初代教會的執事腓利,他不僅是管理教會飯食的同工,也是大有熱心、信心,並且熱愛傳揚福音的人。在使徒行傳8:26 這樣記載:「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腓利沒有問說要做什麼,也沒問說為何要去曠野,他只有一件事,就是順服聖靈的感動,順服主的使者,於是他去了,然後得著機會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揚福音,甚至帶領他受浸!我們若願意順服聖靈的引導,就會發現,這一切都是神的計劃與作為,我們最重要的是要順服神藉著聖靈的感動,學習順服,就是學會讓聖靈引導,讓神掌權,只要跟隨主的旨意!

另外,一個被聖靈充滿且順服聖靈的也會得著勇氣、放膽無懼。在初代教會,一個充滿逼迫的環境,大家都很害怕,但我們可以看見聖經上說門徒們卻因著聖靈的充滿滿有盼望與喜樂,並且放膽無懼的傳揚耶穌是基督,一次又一次的領人歸主,甚至彼得、約翰被抓時能夠表明:「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這樣的膽量與勇氣是從聖靈而來的!吉姆艾略特這位為了要向厄瓜多的奧卡族傳福音而殉道的宣教士曾經在他的日記當中寫道:「為得到那不會失去的,而付出那不能保有的,這人一點也不傻。」這是一個在聖靈充滿當中,有勇氣向人傳揚福音甚至殉道的榜樣!

三、 見證的工

作為一個見證人,我們要如何為主作工,見證祂的救恩福音?又會有什麼徵兆呢?在馬可福音的最後講到,門徒們到處宣傳主的福音,一方面門徒領受福音,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為主作見證,這是使命,驅動著他們隨走隨傳的人生,不停的分享好消息,使福音與救恩能夠傳遍地極、傳給萬民;但另一方面,到處宣傳是不是也意味著門徒們所到之處,都是福音的講堂、都有生活的見證?我們應當思想,是否我們所到之處,都見證了主的榮美,都宣揚、傳遞主的救恩,無論我們往何處,神的愛與福音的盼望也就一同帶到那裡,而我們是不是也願意特別為了福音的負擔,離開舒適圈與自己熟悉的地方,去參與訪宣、短宣,甚至是願意回應主的呼召,一生投入宣教的工作成為宣教士!

馬可說門徒們的事奉,是有神蹟隨著的,這大概也有兩方面的意涵:最大的神蹟,就是耶穌基督的降世、受死與復活,這已經是最大的神蹟,一切的神蹟與能力都是一個記號,顯出耶穌是基督;而另一方面,則是指出門徒在聖靈的充滿當中,的確行了神蹟奇事像是醫病、叫瘸腿的行走、使人復活等等,而這一切也是神應許給凡信靠祂,在聖靈充滿之下的人能夠經歷的神蹟。我們不是求看見神蹟,或是藉著神蹟使自己被尊崇,但我們應該相信神做事到如今,神蹟依然會發生,我們只要帶著信心向神懇求,並且知道無論行神蹟與否,主權在神,而就算行了神蹟,也是為了彰顯出神的榮耀,使人能信靠耶穌基督!

最後我要說,見證人的最大工作就是證實主的道,用口來證實、用生命來驗證、用生活來回應主的道。所有一切的神蹟、口才、能力,所有一切為神付出的代價,在聖靈充滿當中順服聖靈的引領往各處去宣傳福音,或者是在生活當中經歷生命的更新改變,與人與神都和好,最終都是為了一件事,就是以我們的生命、用我們的手和口,證實耶穌基督的救恩,證實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證實主就是那位救主。我們就是那個見證人,好像產品使用者在打廣告的時候,都會比較使用前與使用後的差別,我們是否也能見證出信靠主耶穌前後的差別?我們的人生觀、人生價值與意義、人生目的是否改變?我們的品格、與人的相處也是否改變?我們是否結出聖靈的果子與福音的果子?這些都能讓人從我們身上看見那位復活的主耶穌基督,也都是別人驗證我們所信、所傳的是否與所活的一樣!

盼望我們一起在聖靈的充滿與引領當中,經歷主的大能,隨走隨傳福音真理,有神蹟隨著我們,並且我們能成為復活的救主的見證人,使人從我們的身上得見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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