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倒水的服事|曾敬恩牧师
106.10.01主日信息摘录
经文:列王纪下3章11节
11约沙法说:「这裏不是有耶和华的先知吗?我们可以托他求问耶和华。」以色列王的一个臣子回答说:「这裏有沙法的儿子以利沙,就是从前服事以利亚的(原文是倒水在以利亚手上的)。」
基督徒倒水的服事所要提的是,首先你要怎么来服事人,第二服事人是要谦卑的、是被雇的、是学生的、是晚辈的,像以利沙,做仆人是很辛苦的,在圣经里的仆人基本上的态度是奴隶,好像奴隶一样的,圣经申命记15:12「如果有以色列同胞,无论男女,卖身作你们的奴隶,已服事你们六年,到了第七年,你们必须释放他,让他自由。到了第七年若奴隶不想走,可以,「你们就要把他带到家门口,在门上用钻子穿透他的耳朵。这样,他就终身作你们的奴隶。对待女奴也用同样的方法。」要把他的耳多用钻子刺穿钉在门上,表明终身与这家人连结,这样的痛是没有打麻醉的、消毒水的。
以利沙和以利亚的关系,在圣经中我觉得是最不像师傅和徒弟的关系,因为他们说的话时常是无法接起来的,如列王纪上19章19节中「以利亚到他那里去,将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20节说「求你容我先与父母亲嘴,然后我便跟随你。」以利亚对他说:「你回去吧,我向你作了甚么呢?」以利亚搭外衣在以利沙身上,以利沙就跑去说容我先与父母亲嘴,然后来跟随你,以利亚回说我像你做了什么呢?我什么都没说,后来以利亚要升天以前,他又说了不要跟从我,结果以利沙说,我指著耶和华起誓说我一定要跟你跟到底,三次跟以利沙说不要跟我,但以利沙却是跟到底。又等到要被接升天以前,以利亚又跟以利沙说在我离开以前要我为你做什么?以利沙说:「愿感动你的灵加倍地感动我。」(王下2:9)他说愿感动你的灵加倍感动我,跟以利亚有没有关系?是没关系的,以利沙只是羡慕以利亚的位份、羡慕他的果效、上帝在以利亚身上的恩膏,后来以利亚被接升天的时候外衣掉了下来,以利沙就将自己的外衣撕裂,披戴了以利亚的外衣,到了河边以利沙拿起以利亚的外衣一甩,约旦河的水就开了,因此约旦河水不是只开了一次,不是只在约书亚开那一次而已,后来还开了两次,以利亚过去以利沙回来。
我们也看到耶稣活在世上的时候,他是个服事的人,父已经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神那裏去,那时候门徒在做什么?他们在争吵在这事之前,雅各、约翰的母亲陪了两个儿子,进前来跟耶稣说愿我的儿子未来一个坐在你的左边,一个坐在你的右边。(可10:37他们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但其他门徒听见了就恼怒,他们真的是勾心斗角,无论是雅各、约翰的母亲不请自来的,或是想靠心机这些都不是神所喜悦的,不是出於神的作为,在马可福音10章38节中耶稣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甚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浸,你们能受吗?」
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他们竟然说能,往后他们就知道了,历史证明十二位使徒,当初除了卖主犹大其余的通通都殉道,在唯有那跟随耶稣到底的,受托的雅各、约翰,一直活到九十几岁,所以看起来凡爱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那时耶稣就离席,脱下衣服、拿了条手巾、束上腰、倒水进来,耶稣为门徒洗脚,洗完脚后耶稣说,他要被卖且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后要复活,彼得又说了,即或与你同下监为你而舍命我都愿意,可是耶稣怎么说彼得呢?当你回头的时候要坚固你的弟兄,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约13:10「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把脚一洗就全都干净了,因为耶稣知道要卖他的是谁,所以说不都是干净的,当然犹大的脚也被洗过了,耶稣向他们说,我向你们做的你们明白吗?门徒明白吗?不明白。约翰福音13:16「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约13:13-15「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著我向你们所做的去做。」在马可福音10章44-45节「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司提反虽然不在十二位使徒当中,但他是执事,他在被用石头死之前他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於他们!」(使徒行传7:60)这令我们非常感佩,有时别人得罪我们,我们一辈子不会忘记,保罗在罗马书中几次讲到对肢体的爱,他以前是逼迫基督的,但反过来成为宣扬基督的,并且遭受到逼迫,在罗马书9章3节「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我们也记得摩西,从西乃山下来的时候,看见人们在拜金牛犊,一气之下把两块版扔在山下摔碎了,出32:32「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这就是一个牧者的心肠。盼望我们每一位都有为主舍命信心的勇气以及饶恕人无条件的爱,彼此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