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7 执事会订定
依据: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中心 2020/3/4 修订之「COVID-19(武汉肺炎)公众集会因应指引」
一. 聚会前
(一)建立应变机制
1. 现场动线规划,减少出入口。
2. 「健康照护室」(位於总务干事办公室隔壁)设置为「疫情暂时隔离空间」。
3. 由财务干事专责联系卫生单位(行政干事备援)。
(二)宣导生病者在家休息,暂不参加聚会
1. 透过周报、小组、团契、社群软体提醒。
2. 提醒时常维持手部清洁。
(三)活动空间预先清洁、消毒
1. 总务干事事先完成场地及用品之清洁、消毒。
2. 保持各场地通风。
3. 在各场所备置消毒用酒精。
二. 聚会时
(一)强化个人卫生防护
1. 在聚会场所张贴中文及外文之卫教资料。
2. 政府虽暂不建议所有人员全面配戴口罩,聚会时仍鼓励全面配戴口罩。
(二)维持活动现场环境卫生
1. 维持场所通风。
2. 进入场所时,量测体温并在手部喷洒酒精消毒,额温超过 37.5°C,不得进入聚会。
3. 请总务干事随时检视各场所之酒精是否充足。
(三)关注现场人员健康状况,若有出现呼吸道症状时,应让其戴上口罩,并暂时留置於「健 康照护室」。
(四)通报送医
1. 由财务干事通报卫生单位,并连系后送医院,将疑似个案送医。
2. 由传道人、小组长、辅导持续密切关心疑似个案周围之人员是否有出现疫情状况。
三. 专职同工健康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要自行量测体温,并纪录备查。
(二)落实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倘有发烧(耳温≥38°C;额温≥37.5°C)、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应主动向牧师或执事会主席报告,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及引导就医治疗。
(三)倘有发烧、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症状,应安排请假或限制其活动/工作,直至未使用解热剂/退烧药且不再发烧 24 小时后,才可恢复其活动/工作。
(四)因确定或疑似感染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而请假在家休息者,其请假日数会从宽考量。
https://issuu.com/esther_s0221/docs/2020_e9_98_b2_e7_96_ab_e6_95_99_e5_ae_a4_e7_ae_a1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