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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19

我的獻上與主的獻上|吳國安老師

104.04.19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羅馬書十二章1-2節、歌羅西書一章22節

當我們與主連結,祂的生命便在我們裡面,我們便與祂有分了,不但是在今生今世我們作為基督徒已經得著復活的生命,我們可以來傳講復活的真理,更重要的是我們成為復活的主,在地上的見證人,同時在末日主必叫我們復活,這些是極其寶貴的真理,特別是在復活節期,以至於我們可以更深的來思想這些真理。

1. 獻上自己

   不管是就羅馬書開頭所提,或是從第11章至第16章所做的連結點,倘若我們說羅馬書前11章著重是在講述教義上的教導,那12章開始便是提到了從生活上面的實踐教導原則。當中的關鍵樞紐便是羅馬書12章的第1、2節,這段經文不單只是在羅馬書有關鍵的作用,亦是許多牧者傳道及弟兄姊妹,立志全職服事神或是將自己獻上,過著榮耀神生活的一段經文。12章1節所提到的動詞「獻上」,這個詞在新約用希臘文寫成如同英文所表達的「paristēmi」,這個字由「para」、「histēmi」所組成,para指在…旁邊、在…面前,histēmi指站、使站的意思。獻上paristēmi這個動詞,有獻給、呈現、帶來的意思。當我們著眼於動詞上的意思時,有兩個原則是可以來思想的。

第一是「何謂獻上自己」,作為基督徒什麼是真正的獻上自己?當將「肢體獻給義」,羅馬書6:13、16、19節這裡提到「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這段經文凡有提到獻字的,都是從希臘文paristēmi所翻譯出的,在整個羅馬書的架構中,看見保羅的論述有推進的順序:首先在第一章的中間後半段的時候,保羅提到所有的世人都是虧欠神的,凡是人都虧欠神的律法,以至於靠著自己無法得救時;保羅在第三章提及「因信稱義」的真理,而後在第四章用亞伯拉罕信心之父舉例說明怎麼樣才是因信稱義的生活;進到第五章保羅提到因信稱義後的福分;第六章提到我們已得著這樣的福分及恩典後,我們如何將信徒在世上的生活以及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做個對比及連結;第六章前半段可看見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將其對比我們的受浸歸入主的名下,而後半段則提到既然我們的身體不再被罪掌管應當獻給神,肢體應當獻給義。大部分教會使用肢體這個詞時,常指教會弟兄姊妹橫向之間彼此作為肢體,不過在第六章談到的肢體卻比較著重在這些個別的信徒,保羅說要將這些獻給神獻給義來使用。在這裡提到得救信主之前,人的主權是在罪的底下,我們一切所做的都是對罪的服事,但在得救信主之後,姑且如此說,我們的主權已經轉移神之下,在義的底下,因此我們身體各部位的功用或是能力,理應當是對神的服事,也許我們在得救前擁有極好的口才,能與人相辯,但得救信主之後,我們同樣將好的口才歸於主使用,說造就人的好話,教導人且勸勉人,為神得人。每一時、每一刻,我們都在歷經選擇,保羅在羅馬書6章19節後半提到「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在這當中沒有所謂的灰色地帶或中間路線、模糊的空間,究竟我們是否認清楚我們是屬於神的,將身體獻給義,做義的器具,無論是成義或是成聖,都取決於信徒的決定,求神幫助我們,既然已經是為神所有,理應當將天賦所有、功能才幹、恩賜,都能為神所用。

除了談到肢體獻給義之外,也要談到將整個身體獻給神,羅馬書12章1節特別提到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並非單將肢體獻上,而是將全人獻上,是整體性的,而非部分;活祭,所有的祭物都是死的,但真神向我們要求的是一個活祭,表示非一次而已,乃是持續不斷的獻上,持續的獻上是每天且是持續性的,而非週休二日才來到主的面前。第2節提到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是屬靈的,是我們在神面前應該做的。當我們談到將身體獻給神時,還有另一個原則,獻身這個動作是有「排他性」的,是一種一對一的關係,期盼教會對於神本身,是一種全然的排他性,一對一的關係,求神幫助我們,倘若沒有一對一的關係,這並非真的愛且非真的獻身。

2. 獻主面前

獻主面前首先提到「討主的喜悅」,哥林多前書第8章,保羅說食物不能叫神看重我們,在這裡的叫神看重也是paristēmi,食物不能把我們帶到神面前,無法使我們更接近神,更不能使我們得到神的嘉許。保羅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按著正義分解真理的道,這裡的「在神面前」也是paristēmi這個字,另一個翻譯為努力向神顯明,獻在神面前乃是將自己獻上,是經過考驗的。而「向主交帳」也許我們不是這麼的樂意,交帳總是讓人感到有種壓力,paristēmi也是這種含意,保羅有著豐富向人交帳的經驗,好比使徒行傳23章33節提到「馬兵來到該撒利亞,把文書呈給巡撫,便叫保羅站在他面前。」站在巡撫面前理應當會有壓力,我們被帶到有權柄的人面前向他交帳時,會感到不舒服、有壓力,但保羅知道一件事,比起向人交帳,更加重要且嚴肅、更加不能夠忽視,乃是向神來交帳。哥林多後書4章,保羅提到當耶穌基督復活,末日時,神也叫屬神的人及所有的人一同復活,我們全部的人要一同站在主耶穌的面前,這裡的站在面前又是一次paristēmi,我們站在這位復活主的審判台前時,要向祂說明及交帳,各人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當我們在世時,學習討主的喜悅,以至於離世見主、向主交帳時,乃是讓主的心意得著滿足。

3. 主的「獻上」

我們能夠獻上,乃是主已將自己獻上,耶穌基督所要求我們的,沒有一件事情不是在耶穌基督裡面先做到的,以下透過三點來說明這個原則。

耶穌的受死潔淨了我們:歌羅西書1章22節提到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保羅說父神藉著基督耶穌肉身的受死,使教會裡面的人可以與神和好,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且無可責備,將這些人獻在神的面前,我們能獻上自己不是靠著自己的良善,靠著自己我們不可能成為聖潔,無法成為沒有瑕疵且無可指責,皆因著耶穌基督的受死成就了救恩,潔淨了我們,因此我們獻上非源於我們自身的義,而是因著耶穌將我們潔淨了,將我們獻給祂自己,以至於才能事奉祂。

耶穌基督做為榜樣讓人來效法:路加福音2章22節提到「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與主」,約瑟和瑪麗亞在嬰孩出生滿了律法潔淨的日子時,便將耶穌帶到耶路撒冷要獻給神,這個獻也是paristēmi,耶穌基督貴為神的兒子,但是沒有特權,人沒有經歷的一切耶穌皆經歷了,因此當我們把自己獻上的時候,不是憑藉自身所設下的標準,而是效法耶穌基督才是我們唯一的標準,看主所看的、聽主所聽的,感受耶穌基督所感受的,做祂所做的,跟隨祂的腳蹤行,因為唯有祂是我們的榜樣。

耶穌的顯現賜給人力量:我們的獻上不是靠著自身的力量,而是因著主耶穌的顯現及祂賜給我們的能力,當保羅在使徒行傳27章22~24節提到「現在我還勸你們放心,你們的性命,一個也不失喪,惟獨失喪這船。因我所屬所事奉的神,他的使者昨夜站在我旁邊說,保羅,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該撒面前,並且與你同船的人,神都賜給你了。」保羅一路上遇到許多威脅、關卡,難道保羅的心裡沒有一點點的懼怕嗎?一而再,再而三的威脅以及打擊,最後他要站在凱薩面前了,但神沒有撇棄他,神藉著使者向保羅顯現,安慰、鼓勵、加添力量給他,因此我們要說如果有主站在我們旁邊的時候,就不怕站在人的面前,因為耶穌顯現的時候會給我們力量。願我們每一位都能經歷到這真真實實的力量。最後保羅一生的事奉雖然沒有漂亮華麗的總結,而是在牢房裡面,但在提摩太後書保羅卻說,唯有主站在我的旁邊加給我力量,讓福音可以傳開,讓外邦人聽見,即使是在獅子口的試煉當中,也能被拯救出來,因此我們要說如果有主站在我們旁邊的時候,不怕沒有人幫助。

因著主的獻上,我的獻上才有可能,因著主的獻上,我的獻上才有標準,因著主的獻上,我的獻上才能持續,我雖軟弱主剛強,求主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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