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林毓倫牧師
115.06.07 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以西結書十八章1~32節
流放異鄉的「命運悲歌」
西元前586年前後,先知以西結在猶大國經歷第二次被擄後,於巴比倫蒙召。這是一段國破家亡的流放歲月,許多王公貴族、精英階層一夕之間淪為異國囚徒。面對殘破的家園與絕望的囚徒生活,被擄的以色列人沒有反省,反而陷入了怨天尤人的「悲情主義」,他們用一句當時流行的俗語,對上帝發出了無聲卻強烈的抗議。
一、百姓吶喊:上帝不公平!(不公平的迷思)(18:1-2)
以色列俗語:「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這字面意思是,爸爸吃了還沒成熟、酸溜溜的葡萄,結果自己沒事,反而是坐在旁邊沒吃葡萄的兒子,牙齒被酸到軟掉(酸倒了)。真實的寓意與潛台詞:「前人犯罪,後人頂罪」或「祖先作孽,子孫受罰」。這是一種強烈的命運宿命論和責任推卸。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子民心想:「當年瑪拿西王還有之前的先祖瘋狂拜偶像、作惡多端,那時上帝不滅國,偏偏到了我們這一代,就把我們趕出家園?這根本是老爸吃酸葡萄,卻酸在我們嘴裡,太不公平了!」這突顯出他們對信仰的誤解:扭曲了律法的精神。
百姓會這樣講、思考,是因為他們抓住了摩西律法中的一句話斷章取義。在十誡中(出埃及記20:5-6),上帝曾說:「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但事實上,這句話從幾個不同的層面可以看到真正的含義。從修辭學來說,這是「對比」神的「愛」與「公義的審判」,突顯出神的愛長闊高深;但同樣地,神對公義的要求、審判,以及群體的聖潔是極度在乎的。犯罪的,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實際意思指的是活著的家人),一方面是因為神對以色列百姓群體聖潔的要求,一人犯罪,往往伴隨著整個家族的包庇、縱容與教養失職,因此家族需共同承擔管教的後果。此外,這裡要說的不是一種宿命論的咒詛,而是一個人的犯罪所導致的後果的確對家庭與家族的「影響力甚大」,包含錯誤的思維的確會給下一代極大的影響與負面的教導。但卻不是現在常常聽見許多人在禱告時,要「砍斷屬靈的魂結」,或是認為我們身上的病痛、苦難,是來自家族遺傳的咒詛,這些概念會使我們不小心陷入錯謬的「罪惡傳承」之中。
百姓把「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這句話窄化、扭曲成了「集體株連」的藉口。然而神藉著以西結打破這種傳統觀念,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行以及跟神的關係負責,不是「被別人害的」,也不要「卸責」。當這些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百姓振振有詞地呼喊上帝不公平時,其實神也指出他們自己所犯的罪:悖逆、不專一、拜偶像、行邪淫、追逐成功、拜物主義、驕傲妄為。
二、上帝重申:在我有公平(真公平的上帝)18:3-20
經文裡上帝用三代來說明各人必須面對自己的罪。第一代:父親(義人)→信仰純潔(不拜偶像)、道德聖潔(不玷污鄰舍妻)、生活上主動關懷貧窮(給飢餓人吃、赤身人穿)→必定存活 (v.5-9);第二代:兒子(惡人)→行作強盜、流人血、行一切可憎之事、欺壓窮乏,不承接父親的善,反倒行惡→必要死亡,罪歸到他身上 (v.10-13);第三代:孫子(義人)→看見父親(第二代)的惡而心生警惕、思量、轉行公義,遵行神的律例→定要存活,不因父親的罪死亡 (v.14-17)。這裡三代的敘述,也猶如猶大列王的縮影:「好王希西家的後代是罪惡的瑪拿西王,後來又是好王約西亞王」,每個人都為自己負責。沒有善果可以留給後代使他們不必悔改,也沒有惡行能攔阻後代願意真正悔罪歸向上帝。
當時被擄的百姓其實自己也在拜偶像、欺壓窮人,他們並不無辜。上帝藉此告訴他們:你們現在受苦,不是因為祖先,是因為你們這一代也一樣在吃酸葡萄!以西結書第八章中,上帝清楚的說明猶大百姓如何悖逆、犯罪、行邪淫、拜偶像;在以西結書中也責備猶大不結果子、倚靠人的權勢卻不倚靠神、社會不公義、不遵行神的命令與典章。猶大百姓所謂父親犯罪,兒子受罰的論調本質上錯謬,因為在上帝有公義、公平的審判。
「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這種宿命論是以色列人經歷國家滅亡、流放異鄉時,因為內心痛苦、憤怒而產生的「怨氣與推卸責任之詞」。上帝在這裡透過以西結打破並帶來了聖經中非常重要的「個人責任(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觀念:惡人離惡行善必定存活蒙赦免;反之,義人離善行惡也必遭問罪受審判。上帝是那真正公平的,按著個人所行審判刑罰個人;但也同樣以慈愛憐憫願意回轉的人。18章對信仰的重大意義,就在於宣告了「連坐與宿命的終結」。這告訴所有人:不要沉溺在「原生家庭」或「先祖咒詛」的悲情中,每個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救贖恩典已經臨到,此時此刻的選擇與回應,是否願意歸回向上帝,遵行上帝命令,順服上帝,決定了自己的生命與未來。
三、恩典盼望:真的不公平(不公平的救恩)18:21-32
上帝真的心意是什麼?神其實憐恤人,至終的心意是希望人悔改,拋棄惡行,重新有「新心和新靈」、恢復與神的關係。從23節及32節中可以知道,上帝真正的心意從來不是樂見於惡人遭受審判、死亡、與神隔絕;上帝真正喜悅與快樂的是惡人悔改,歸向祂。這把歷史的自主權和盼望重新交回當下每個人手中。甚至也突顯出神給予人的憐憫和寬容,是讓罪人能夠悔改,不是按著過去的罪惡就審判而死,是有機會能夠回轉歸向神,得蒙赦免與拯救。
在耶利米書也有同樣的著墨,耶利米書31:29-34經文充分的說明酸葡萄問題的根本解決方法。新約解決了「立約的集體/群體性 vs. 審判的個人性」矛盾:舊約時代是以以色列民族為集體單位,領袖犯罪,群體遭殃(吃酸葡萄);但「新約」將建立在上帝與每個人直接的關係上,徹底移除了推諉的藉口。新約的本質─從「外在石版」到「內心心版」:過去舊約的律法是寫在石版上,百姓想做好卻無能為力,只能跟著父親吃酸葡萄;新約中,上帝直接改變人的「心」,將律法寫在心上,賜下順服神的能力,從源頭切斷了罪惡的惡性循環。赦免與認識神─不再有階級與歷史包袱,在新約的架構下:人人都直接認識神(耶31:34);罪惡被徹底翻篇(耶31:34)。上帝宣告在新約中「不再記念罪惡」,那就意味著歷史的帳簿被清空。繫著耶穌基督的十架救贖,祖先的罪、過去的過犯、自己的罪污,在上帝的赦免恩典中被徹底抹去。每個人在神面前都是一張乾淨的白紙,自然就不存在「下一代還要替上一代承擔罪債」的問題。
對基督徒來說,真正最不公平的其實是上帝竟然為了我們,賜下愛子耶穌基督,來承擔、代替我們本來應該承受的罪惡與刑罰,這恩典多麽寬廣、慈愛多麽高深、赦免與憐憫是我們多不配得的,卻恩典白白的領受,都是出於神的憐憫、主動先立下新約,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而我們卻是這不公平、我們所不配得的恩典的受益者。
結語與省察
今天透過這段經文,求聖靈光照我們,帶領我們進行三個層面的反省:我們是否仍抱持著「酸葡萄」的宿命思想?你是否常把自己的失敗、軟弱或憤怒,完全歸咎於原生家庭、父母的過錯,甚至活在「家族咒詛」的恐懼中?我們要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已經使我們完全自由。正視原生家庭的影響是必須的(我們要靠主更新價值觀),但不要讓原生家庭成為你拒絕成長、推卸責任的藉口。正視自己此時此刻與上帝的關係。既然上帝已經說明「每個人都要面對自己所行的」,那麼,檢視我們當下的生命狀態就成了當務之急。趁著還有今日,回到神面前,靠著主賜下的「新心與新靈」,離棄那些纏累我們的罪惡習慣、私慾與生命的癮。以感恩的心,回應這份「不公平的救恩」。當我們埋怨生活不順遂、對上帝喊著「這不公平」時,求主讓我們看見那為我們釘十架的耶穌。我們得救,正是因為上帝對耶穌施予了「不公平」的代刑,好把「不配得的恩典」白白賜給我們。我們應當傾倒一生來感恩,並學習以這份不計代價、不公平的愛,去恩待我們身邊那些不可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