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配嗎?」…「我可以嗎?」|劉振鵬牧師
113.09.15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路得記一章16-17節、二章5-12節;馬太福音一章1-17節
本週每天讀經是從士師記的末段到路得記,然後到撒母耳記的開始——由崩壞的時代「過渡」到安定的時代。黑暗的盡頭是光明的開始。上帝在其時間,以其方式介入歷史,而上帝的救贖是歷史的主軸。從以色列成為上帝的選民,直到耶穌完成在世的使命,在這段歷史中,上帝使用不同的先賢來撰寫救恩的歷史和人類的歷史。今天我們來思考上帝如何使用路得、波阿斯兩位先賢來參與撰寫祂的救恩歷史;或更準確的說法是他們的生命有何特質可以被上帝所使用,一起撰寫上帝的救恩故事?他們都是來自以色列歷史中最黑暗的時代——士師時代。
時代背景
士師的時代是以色列人離棄上帝和敬拜偶像的時代,所以是政治混亂和道德淪亡的時代,更是黑暗和沒有盼望的時代。士廿一25作者的最後的一句,也是最佳的註腳:「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換言之,這是一個無法無天,任意妄為的時代。路得記的背景就是士師的時代,這是一個由混亂進入秩序的過渡時期,然後撒母耳是引領以色列進入希伯來歷史的新時代:統一王國時代。
上帝的救恩故事
關於上帝的救恩故事,我們先要回想遠比他們更早的情節。在創十二1-5,上帝曾對七十五歲的亞伯蘭說:你要離開家鄉去一個地方,目的地到時你就知曉。你的後裔會多如海沙,成為一個民族,其他民族會因你蒙福。我們不要忘記當時他仍是膝下猶虚。在那個年代,沒有子孫代表沒盼望、沒有將來,這個兒孫滿堂的應許對亞伯蘭有意義嗎?這是應許還是笑話呢?
這個在人眼中看來是笑話的事情,甚至連亞伯拉罕自己,對上帝給他的祝福也覺得是一個笑話。在創十七17,他對上帝說要賜福給撒拉,要作多國之母,他竟然心裏暗笑說。事實上,創十八記載亞伯拉罕接待三位天使,妻子撒拉聽見天使的話時,同樣覺得是一個笑話。結果,上帝的應許就在亞伯拉罕一百歲的時候實現了。創廿一1-5:「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上帝的救贖計劃是從亞伯拉罕開始,而路得、波阿斯和哈拿有分參與其中。在太一1-17的耶穌家譜中,他們都是亞伯拉罕後裔,波阿斯與路得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所以波阿斯與路得就是大衛的曾祖父母,而耶穌是出生自大衛家族。由此可見上帝讓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參與上帝的救贖計劃,今天就讓我們思考上帝使用他們的原因。
路得
路得記是關於一位名叫拿俄米的以色列婦女與媳婦路得的故事。拿俄米與丈夫以利米勒為逃避饑荒,帶著兩名兒子由猶大伯利恆前往摩押地區寄居,後來以利米勒去世,兩個兒子娶了當地的女子為妻,路得是其一的媳婦;可悲的是兩位兒子也先後去世,就剩下她們婆媳三人相依為命。拿俄米決定回歸猶大地,開明的她給兩位媳婦選擇,而路得決定要跟隨婆婆返鄉。在得一16-17,她的回應是:「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有聖經譯本把這兩節經文視為路得記的金句!這是絕對不簡單,甚至是可怕的回應!最後一句是極嚴重的自我咒詛,找死的不歸路!究竟路得是否曉得如果她回猶大地,其身份是外邦人和寡婦,處境根本將與乞丐沒甚麼分別?從人的觀點而言,前景是完全沒有盼望的!答案是她應該知道,不過她仍然要一意孤行!從人的觀點來看,她是愚蠢!沒救的⋯大笨蛋!對嗎?
若要我用四個字來簡介這兩節經文的內容,就是「同生共死」,它是一個「同生共死」的承諾和委身。讓我們分析其回應。
V.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暗示拿俄米曾想盡辦法說服路得不要跟自己回猶大地,可能路得對此已感到不耐煩,就勸拿俄米停止。「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不單代表路得要與拿俄米回鄉,更要在當地定居下來。「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這是一個更嚴重的事情:路得要放棄自己的種族身分和宗教,成為以色列人和接受其信仰。在古代,這種放棄國籍和改變信仰絕對是痛苦和可怕的事情,代表你要放棄家人親友、熟悉的環境和宗教傳統;簡言之,放棄一切,否定過去,把根都切斷,就成為人人得而誅之的叛徒!想想今天的穆斯林改信基督教的後果!?路得的決定有否令你想起耶穌的教導?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十九29)「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這是耶穌對那些要作祂門徒的人所提出的要求!若把路得放在新約耶穌的時代,她的決定和行動就是作主門徒的決定和行動。所以路得決定放棄一切,包括家人、朋友和關係,離開熟悉的環境,跟隨拿俄米到陌生的猶大地,預表新約時代,當一個人決志跟隨耶穌,作主門徒所需要付上的代價。從某一個意義來說,路得乃主的門徒。
若v.16是路得許下「同生」的承諾,v.17是她表達「共死」的委身。正常而言,路得比拿俄米年輕,她應比拿俄米長命;當拿俄米死後,路得便有重獲自由的機會。不過,她放棄這個機會!路得竟說:「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這代表路得對拿俄米的完全委身,她在有生之年都會留在猶大地;死後也要與拿俄米葬在一起,代表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把她們分離,連死也不可以!這種死後也要與家人重聚是當時的傳統思想,代表路得是完全委身於這個家和民族,所以她更以耶和華的名起誓,代表她是完全委身於以色列的民族信仰,這是多麼嚴肅和真誠的承諾與委身。
總括而言,路得對拿俄米承諾:不論未來如何和付任何代價,不論生與死,我都要與你在一起;路得要與拿俄米同生共死,這代表路得把自己的生命和前途一起交託耶和華。當代著名的女性主義聖經學者崔布爾(Phyllis Trible)把亞伯拉罕與路得對上帝的回應作了一個比較,她發覺路得的信心是完勝亞伯拉罕!為甚麼?相信大家還記得剛才我們看過創十二1-5上帝對七十五歲,膝下猶虛的亞伯蘭的應許,也可能是笑話:你的後裔會多如海沙,成為一個民族。我們看見是上帝先給亞伯蘭一個承諾,然後亞伯蘭憑信心去回應。路得是怎樣的?上帝有給她應許嗎?路得既沒有得到上帝任何的應許和賜福,她也失去了丈夫和財產,更放棄了與其他男人再婚的機會,而委身於比她更脆弱的老婦。她是在沒有絲毫前景和盼望中,單憑信心去回應上帝。我們可以說亞伯拉罕是預期有回報,而路得則是甚麼都沒有,她完全沒有為自己打算,甚至準備與婆婆死在一起!你認為誰的信心比較強?若亞伯拉罕可以被稱為「信心之父」,那麼路得應有甚麼稱號呢?
波阿斯
在路得記中,波阿斯是一個常被忽略的人物,喇合的兒子。基本上,波阿斯與路得是兩個活在不同世界的人,前者是猶大地伯利恆的富豪地主,後者是摩押地的外邦女子,甚至已淪為窮寡婦;一個生活在天堂,另一個生活在地獄,應該不太可能有相遇的機會。波阿斯在故事出現時,他被描述為擁有高尚的品格:慷慨和仁慈。我們可從得二章看見他如何善待路得,吩咐僕人不可欺負路得,為她提供飲食,僕人要特意多留下麥穗在田間,好讓路得可以撿多一點。
其實,波阿斯善待路得的原因在於他聽聞路得的美好故事,得二11:「自從你丈夫去世以後,你對婆婆所行的,和你怎樣離開父母與出生之地,來到素來不認識的人中間,這一切我都知道得很清楚了。」此外,波阿斯是扮演「近親拯救者」(kinsman redeemer),這是舊約期間以色列的一個習俗。當女子的丈夫去世,遺下家人與財產,丈夫的血源最近親的男性有責任拯救這個家庭,為了保護其家人和財產而與該名寡婦結婚。在路得記,波阿斯擔任這個近親拯救者的角色。事實上,波阿斯的角色可謂是直接預示了耶穌基督是其子民的終極拯救者。波阿斯拯救處於絕望的路得,正如耶穌將相信祂的人從罪中拯救出來。所以波阿斯代表仁慈、慷慨和堅定不移的責任感,其生命特質是讓他可以參與上帝的救贖計劃的原因,其名字也被記在耶穌的家譜中。
今天對我們的意義
今天從路得、波阿斯的故事,我們看見他們被上帝使用,透過其生命的特質:信心、忠心、順服,從而成就了上帝的救贖計劃。作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生命的目的只有一個:活著是為了榮耀上帝,生命為要完成上帝的使命。今天在座的每位肢體,若你是耶穌的門徒,你就需要知道,你生命的目的只有一個:活著是為了榮耀上帝,生命為要完成上帝的使命。今天的講題:「我配嗎?」⋯⋯「我可以嗎?」。兩個問題都是問錯的!因為每一個兒女都配被上帝使用,問題在於⋯⋯你願意嗎?
今天,主耶穌是否提醒你,要在教會開始與肢體一起學習事奉上帝,服侍肢體,服侍他者;或者,主耶穌向你發出呼召,要你重新在教會與肢體一起服事祂;或者,主耶穌正在提醒你當年的一個呼召,祂要你作祂的僕人。當時你的回應是甚麼?可能你很想回應耶穌的呼召,願意一生一世服事祂,不過心中有一個問題:「我可以嗎?我的生命破碎、背景複雜、學歷有限、能力不足⋯⋯我有家庭責任、工作繁忙、經濟壓力、拙口笨舌、只會照顧孩子和煮飯…我的年紀太大了,留給年輕人去做…。」路得與波阿斯,他們來自不同的種族和社會階級,有以色列人,也有外邦人;有貧窮的,也有富裕的。所以無論任何人,無論貧或富、無論教育程度、無論社會背景,只要你願意被主使用,都可以參與上帝的救贖計劃。若你是耶穌的門徒,真心的愛祂,願意憑信心為主付上忠心、順服,你就可以與路得、波阿斯一樣,被上帝使用。你是否聽到上帝的呼召?你是否願意效法先賢們回應上帝?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