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和好、與神和好|神學生張光睿弟兄
112.02.19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馬太福音18章15-20節
從大年初一開始,教會開始一起同步讀新約。如果你有跟上進度,你會發現馬太福音從十六章開始,耶穌的教導開始朝著救恩福音的方向發展,而我們今天的經文段落第十八章有一個貫穿性的主題,就是耶穌要教會幫助失喪的人,帶領曾經相信主的人回到主耶穌基督裡面。其中弟兄姊妹要彼此和好,彼此饒恕、彼此憐憫。這是一段對教會、對眾信徒的教導。教會有責任,也有義務承擔十八章裡面的教導。這也是一段關於修復的教導。
一、勸人和好之道 (V.15-17a)
我們看到耶穌對弟兄姊妹和好的作法是漸進式的。第一個步驟「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如果得罪你,你就要主動去找對方直球對決。注意到這邊耶穌特別叮嚀,要在一個特別的場合去面對,就是能獨處的時候。為什麼要這樣子呢?私下講給彼此都留一點討論的空間,也給彼此一點面子。在公開場合指出別人所犯的罪時,難免都會影響彼此的形象,容易把小事情變大事情。耶穌在這邊教導,在私底下一對一對談的目的,不是要我們與弟兄姊妹互相討利益、或是彼此互罵;而是要回到耶穌在這邊對我們的教導,是要幫助弟兄姊妹真正的回到主面前,對於所犯的罪悔改。這邊經文是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但有些抄本裡面沒有指名一定是得罪你,而是任何弟兄犯了罪,做了不討神喜悅的事情,我們就需要私下把他的罪揭露出來。而這揭露出來的目的不是要拿著公義的杖責罵對方,而是要回到神面前面對自己的罪。
那如果一對一時沒有用怎麼辦?16節「他若不聽,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這裏說的兩三個人聚集的目的,是要講屬實的見證不是假見證,是按照事實,據實地陳述出來。可是想想,我們常常兩三個人聚集討論別人事情的時候,通常本來應當處理正事反而變成聊別人是非。需要幫忙別人修復關係的時候反而陷入討論別人的八卦大會,談論一些流言蜚語。耶穌在這邊教導我們要走到兩三個人去對質的時候,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是應當為了呈現出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愛,使我們能督促弟兄姊妹回轉向主,使弟兄姊妹在主裡合一。求主幫助我們不要成為聊人是非的群體,而是認真願意修復關係的肢體。
那麼兩三個人再不行怎麼辦?只能提到教會了。耶穌在講這段經文時,其實我們所認識的「初代教會」還未成形;那個時候耶穌還沒有死裡復活,還沒有我們現在所認識的「教會」存在。而耶穌在17節所提的教會其實就是指著「相信耶穌教導的人們」。一群相信主耶穌教導的人們,就是當時所謂的教會。如果有個別群體需要走到這第三步的時候,就會把需要提名的信徒,帶到自己的群體裡面來勸勉,勸勉弟兄或姊妹速速歸向神。都走到這一步,如果還不聽的話怎麼辦?17節後半就告訴我們,要看他們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翻譯成在我們這個時代的語言,就是把他們請出教會,這個行為叫做教會紀律。從此以後,這樣的弟兄姊妹們就從會友變成朋友。
二、從會友變朋友 (V.17b)
在當時的年代,請出教會的概念是把他們的行徑公開,公開申明他不屬於我們教會了。看他們像外邦人跟稅吏有點像是把他們當局外人,看他們為未贖之民。變成所有公開的宗教聚會、群體崇拜都不得參加。那就這樣彼此分道揚鑣、各走各的路了嗎?其實不然;斷絕交通不是斷絕關係。當時文化背景雖然不直接歡迎外邦人跟稅吏一起聚會,但教會群體仍然還有責任跟義務,去向他們傳悔改的信息,仍然希望他們能夠悔改歸向神。甚至,我們從耶穌的榜樣上面看到,耶穌有時候在外邦人以及稅吏身上的擺上、對他們的愛,比信徒還要多。換成我們今天的角度來看,這些所謂的外邦人以及稅吏,就是我們周遭的福音朋友。雖然因為教會紀律被請出教會,但他們還是我們的朋友,教會仍然有義務去關心、去向這些朋友傳福音。我們來想想,平常生活周遭有沒有哪位朋友,是我們希望也能夠成為基督徒的。我們對所愛的朋友的關心,也要運用在這些被請出教會的朋友身上。要記得,十八章對我們的教導是關於修復關係的教導。實施教會紀律最大的目的,不是拆散人與人的關係;而是基於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愛,引導我們回轉歸向祂。與神、與人修復關係。是要修復一個垂直的關係,也是要修復一個水平的關係。
三、教會治理權柄 (V.18-20)
18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在前面第十六章19節,與現在這裡的18節講得是幾乎一樣的東西。然而十六章的對象是十二使徒,這裡的對象是信徒組成的群體,也就是所謂的教會。對象雖然不同,但所表達的意思是差不多的。這兩處所說「綑綁與釋放的人」,指的是帶領歸主與背棄主的人。在十八章的脈絡裡面看的話,就是要對比教會所帶領歸向主的人,以及經由教會紀律離開的人們。教會所帶領歸向主的,就是會蒙救贖的人;釋放走的人,若是不悔改歸向主,最終還是會面臨審判。弟兄姊妹們讀到這邊會不會開始緊張了。會不會有人看到誰不順眼,也來找幾個教會的好夥伴一起來,把那個討厭鬼給趕走?弟兄姊妹,教會擁有這麼大的權柄的前提,是教會要先完全遵行耶穌的教導,來牧養教會的弟兄姊妹。先有順服、先與神有關係,才有權柄的使用。神賦予教會紀律的權柄不是為了讓教會搞亂人與人的關係,而是讓失喪的人有機會回轉歸向耶穌。求主幫助我們不會因著權柄而模糊了應有的關係,讓我們有正確的優先順序。
而19-20節經文的意涵,是在指耶穌對敬拜跟禱告的應許嗎?沒有兩三個人在、沒有奉主的名,神就躲起來了嗎?斷乎不是!我們也知道我們的神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神。當你把18-20節一起看時會發現,其實耶穌是延續18節的內容講教會紀律的延伸,要表達教會有施行教會權柄的確據。弟兄姊妹勸勉之後不願悔改,你們兩三個人只要是同心合意的尋求神、確認過有弟兄姊妹需要請出教會時,教會就有權柄施行15-17節所提的教會紀律。再次提醒大家,教會紀律存在的目的不是要拆散人群,而是要使失喪的人有機會歸回向神。教會確實有權柄拆散人,可是耶穌對我們的教導是看重關係優先於權柄的使用。勸人和好的三個步驟裡,施行權柄是直到最後屢勸不聽的時候才執行。勸勉、提醒優先於歸章條例。基督對我們的愛不也是這樣嗎?用各種比喻、教訓、勸勉,巴不得人們在最後的審判之前可以悔改、信靠祂。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五章9~13節為我們做了一個執行教會紀律的榜樣。哥林多當年是出了名的罪惡之城,有淫亂的、拜偶像的、醉酒的等等。到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時,這樣的現象已經不限於社會當中,也慢慢流入教會群體裏面。保羅在11節斥責他們「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12-13節又繼續的罵「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保羅清楚的說到,行這些惡的外邦人,上帝會親自處理;教會內發生這些事的人一定要趕出去。保羅不是說不小心犯罪的人通通要趕走,而是已經勸過不聽的。經勸勉、提醒仍然不願回轉歸向主,這些人必須要從教會中趕出去。今天這段經文最大的意義不是仗著法律的權柄來治理天下,而是看重關係優先於權柄的使用;勸勉、提醒優先於歸章條例。
弟兄姊妹們,我們生命中是否有一些人是我們需要去主動修復關係的?回答這題以前,我們或許需要退一步想想,我們是否自己處於失喪的狀態?我們對主的熱情、對傳福音的熱情還在不在?今天經文如果往回看一點點,在馬太福音十八章耶穌講到撇下九十九隻羊來找尋一隻羊的比喻我們應該聽過,我們常常當作傳福音給沒聽過福音的朋友的比喻。可是你有沒有注意到,迷失的羊本來也是羊圈裏面的羊喔!這隻羊是曾經在我們羊圈當中朝夕相處,為主而活的弟兄姊妹。我們生命中有沒有這一隻羊是我們需要主動去勸勉的?又或是,我們省察自己是不是也是那隻迷失的羊?我們是不是與其他人和好以前,也需要先與神和好?今年教會的目標,就是希望弟兄姊妹歸回團契生活、歸回教會生活。在我們歸回這樣的生活時,是不是也有一些流失的朋友也需要回到這樣的關係中?求主幫助我們成為一個看關係修復優先於權柄運用的教會,讓我們是一間同心領人歸向主而非以流言蜚語中心的教會,使我們自己能夠先與神建立關係以至於能與弟兄姊妹同心合一建立主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