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如己的憐憫| 張傳弢傳道
111.11.27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雅各書二章1-13節
在聖經舊約當中描述耶和華賜福,常常就以某人擁有很多牛、羊…等豐盛產業,來做為福份的象徵。然而到了新約,卻有更多的經文在描述「福足」所帶來的缺點。路6:24「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可10:23「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提前6:17「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雅5:1「嗐!你們這些富足人哪,應當哭泣、號咷,因為將有苦難臨到你們身上。」難道「有錢」錯了嗎?其實並不是「富足」或「有錢」錯了,而是有錢的人不願意「分享」錯了。保羅勸勉富足的哥林多教會,去做慈惠捐助事情時這樣說「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你們受累,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林後8:13-15)神的心意是要他的子民彼此幫助,而且具體表現就在於富足者對窮困者的捐助,要「均平」、要「分享」,而不是少數人獨攬財產。雅各書從第一章開始,就告訴我們要有一個智慧,就算富足人的事業衰敗、像野花一樣凋謝也該喜樂,因為自然的規律就是如此,所以不要因為錢財的事情患得患失。第五章雅各更是警告那些苛扣工人薪水的富足者,這些人將要因災難而哭嚎了,因為這樣子剝奪貧窮者的罪,就如同「殺人」的罪一樣,必會受到上帝的審判。
一、榮耀信仰該有的態度
今天的經文更是看到教會中發生對有錢人偏心的事情。基督徒在會堂聚會,看到穿戴華美的人走進來,就讓他坐上好的位子;看到穿著骯髒衣服的窮人走進來,就讓他隨便站、隨便坐。大家都知道偏心的事情不對,我們可以複習一下雅各書的背景。當時有許多猶太基督徒,他們因逼迫離開耶路撒冷的母會,分散在羅馬帝國的各個城市當中,也將耶穌基督的信仰帶到所在的地方,建立會堂。到一個新地方重新開始,最缺乏的是錢,所以若有什麼機會認識當地權貴的,更要好好把握。這聽起來是有它的道理在,畢竟在這地上世界的規則中,確實是這樣運作的。地上的資源是有限的,如果把心力都投入有錢人的身上,那麼貧窮人當然就只好站在一旁等了。我想也不只是有錢人跟貧窮人的比較,還有的是長相好看的跟長相不好看的;有才華的跟沒有才華的;很聽話的跟很麻煩的…,我們非常容易就偏向了對自己有利的那一方,這是人的一種慣性,但卻不是神的意思。
雅各告訴我們不可按著外貌待人,你們以為貧窮的人是真貧窮嗎?錯了!其實這樣的人反倒是富足的。雅2:5「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神使貧窮人在「信心」上富足,還能夠承受神的國。耶穌在世傳道的時候,有一次一位外邦的百夫長來求耶穌醫治癱瘓的僕人,百夫長告訴耶穌不用去,因為有權柄的人只要肯說一句話,那僕人的病必定會好。耶穌非常驚訝的說:就連在以色列人當中,都沒看過這麼大的信心。後來,耶穌和門徒一起搭船,到了晚上起了大風暴,船簡直要被浪給淹沒了,但耶穌卻在船艙睡著了。門徒趕緊的叫醒耶穌:夫子,我們要喪命了你不顧嗎?耶穌就醒來斥責風浪,使海面平靜。一轉頭卻對門徒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膽怯呢?」比對這兩段故事,先是外邦的百夫長,他在一個層面來看可以算是貧窮的,因為他不是猶太人,不在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的範圍以內,他也無法長時間的跟隨耶穌。他是缺乏的,他也是被看為卑微的。比對門徒,門徒是猶太人,被包含在神百姓的範圍內,而且還是耶穌親自挑選出來的,長時間跟隨在耶穌的旁邊,從這個角度看他們實在是富足的、有恩典的,也是人所羨慕的。但你卻可以看到他們在「信心」上的差異巨大。所以什麼是神所揀選的貧窮人呢?其實貧窮不能被定義在「沒錢」而已,貧窮更是指著一個人謙卑、虛心、飢渴慕義。因著缺乏反倒生發出更大的信心,所以追求上帝的心要比別人更多;因著不足反而緊抓所得的恩典,所以更願意回應上帝的呼召。
我們從一開始到現在都在討論貧窮者和富足者,遭受到不平等對待的事情,不過慢慢的你會開始感覺,在這個單一事件下似乎不單純,雅各要問的是另一件更為核心的問題。「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雅2:1)在原文的文法中,「榮耀」與「主」這兩個字一起用來形容「信仰」,所以更準確的翻譯是「不要用以外貌待人的態度,來活出對基督的榮耀信仰」講的是信仰(或者說信心)應該如何落實在生活當中。我想讓弟兄姊妹思考的是,我們到底有沒有活出基督的生命?很實際的,就反應在我們如何去對待他人。尤其這個「他人」是看起來不好看的、你不喜歡的、你認為不體面的人。
二、審判與憐憫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雅2:8-9)「愛人如己」是耶穌基督給我們的大誡命,雅各在這裡說得很清楚,按著外貌待人就是犯罪;用大小眼的態度對待有錢人跟貧窮人,就是違背了愛人如己的律法,違背了大誡命。「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誰是不姦淫卻殺人的呢?這其實是在暗指當時奮銳黨的反抗人士,他們是一群很虔誠的猶太人,想要抵抗羅馬政權好重建以色列國。他們絕不會犯姦淫的罪,但是卻常常暗殺當時的猶太權貴。雅各就說這樣仍是犯罪,不管你有多好的理由,犯了一條就是犯了眾條。同樣的,一個基督徒就算每天讀經、禱告、服事、傳福音,但是卻偏心對待一個貧窮人。只是在一件小事上違背神的心意,那就還是犯了罪。
有時候我會問自己,到底是不是一個有憐憫心的人,我覺得我天性上不是,但是我努力著嘗試。在教會常會遇到一些特殊需要的人,老實說可能也是有著傳道人的偶像包袱,所以我都會耐著性子聽他們的需要,盡量用有智慧的方式來協助,努力的想要以基督的憐憫來對待這樣的人。但如果到了外面呢,人家也不知道我是基督徒,我就不太會去回應這樣的事情,尤其是在路邊穿著破爛賣口香糖的人,我覺得那是在勒索別人的愛心。但是我可愛的老婆媺翔師母,她跟我很不一樣,是一個憐憫心爆棚的人,遇到這樣子的人都會忍不住要掏錢來支持。在這件事上我就很沒有憐憫心,人家是不是騙人,或者是真的有什麼困難,老實說也不知道,但是我就沒有用同樣的態度,來對待同樣可能需要幫助的人。這就是沒有愛人如己,也是犯了罪啊。
「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親愛的弟兄姊妹,在末後的日子我們都要受審判,一件再小的罪過都逃不過神的鑒察。我們該怎麼面對審判呢?雅各給出了答案就是「憐憫」。我們在末世的審判當中,唯有耶穌的恩典、上帝的憐憫,能叫我們脫離必死的罪;既然我們自己都需要憐憫,那麼我們也應該付出憐憫,因為憐憫能夠勝過審判。不過我們仍要留意,不要把行憐憫變成在審判台前的「功德」,以為是因為自己所做的行為,才讓我們免受刑罰。而是藉著憐憫的行動,我們再次知道自己就是那個需要被主憐憫的人,所以也理所當然地願意去憐憫別人。
那實際上該怎麼應用呢?有哪些人是我可以去愛、去憐憫的呢?曾經有一個律法師試探耶穌,夫子!我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問:律法上是怎麼寫的呢?他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然後那人又問:那誰是我的鄰舍呢?我要去愛誰呢?耶穌就講了一個故事。路加福音十章30-35節是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相信大家非常的熟悉。對猶太人來講,撒瑪利亞人是被看不起的、被輕視敵對的人。沒想到在這個故事中,卻是那個唯一伸出援手的人。於是耶穌就問:你覺得哪一個人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律法師回答說:是憐憫他的那個。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我再講一個現代版的故事。假設有一天你在路上騎車不小心出車禍了,摔倒在地上起不來,腿也斷了。結果有一位路過的同志朋友來幫你打電話叫救護車,還放三角錐確保你不會被別的車壓到,甚至拿了一把傘幫你遮太陽,一邊還安慰你、鼓勵你。請問在這個故事中,誰是那個憐憫人的鄰舍呢?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我知道基督徒跟同志朋友當中,一直存在一種強烈的張力,所以我故意講這樣的例子。耶穌的意思是「只要有需要的,都應該是你我的鄰舍」,都應該是我們付出愛、付出關懷的對象,不要按著外貌來待人,不要用這樣的態度,來活出對基督的榮耀信仰。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一3:17-18)今天的信息講到,貧窮的定義不只是沒有錢而已,真正的貧窮是不認識神。這樣的人在世上汲汲營營,卻不知道究竟該何去何從。同時,這樣的人可能是一個你所不喜歡、不認同的、甚至敵對你的人。然而你因此就要塞住憐憫的心嗎?我們若是連身邊有需要的人都無法去愛,那又怎麼能說自己愛神呢?雅各書鼓勵我們要有信心的行為,以行為來證明你的信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被捕前的那一個晚上(約13),他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耶穌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奉差的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耶穌是如此為我們做了榜樣,主人竟然為僕人洗腳。那麼我們是否也願意去服事那些我們以為看不上眼的人呢?願我們都能有信心的行動,好使我們在信仰的實踐中蒙恩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