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為我名下的殿 |林毓倫牧師
111.07.31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耶利米書7章1-14,21-2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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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南國猶大不靠上帝,多方討好臨近強權,牆頭草式外交最終帶來自取滅亡。約西亞則是滅亡前最後一個忠心的好王。在耶利米書中所傳遞的信息是對「以色列民(猶大)和列國」,「審判」是最主要主題,責備同胞犯罪、敬拜別神,因此神要「拔出與拆毀」。神藉耶利米傳達的訊息:猶大國一定會滅亡,因爲神的百姓惡貫滿盈,但是此後必有「救贖和復興」,神要「建立和栽植」,並且另立新約,充滿盼望。其中更有關於彌賽亞的信息與盼望:神會興起公義的苗裔(大衛之約的合法後裔)與牧羊人,將神所賜予的福樂與恩惠平安連結在一起。人與神藉著新約,有更新的救贖與立約。
耶利米的蒙召工作、宣講信息大約是主前627~586年,在先知西番雅之後,與哈巴谷、俄巴底亞同時代。蒙召工作的第一年是約西亞王十三年,也是宗教改革後一年。聽到約西亞王直覺會認為他是好王,不行邪淫,帶領南國猶大進行宗教改革。約西亞禁止他祖父瑪拿西和父親亞捫引進的鬼魂崇拜,趕走國中敗偶像的祭司,禁止一切異教禮儀、廢除在伯特利的祭壇(王下23:15;參 王上13:2)。猶大王約西亞親自帶領、監督宗教改革,之後轉修聖殿(王下22:3-5)。在重修及翻新聖殿時,大祭司希勒家發現了一卷古律法的抄本,當約西亞聽了書記沙番朗讀出來的內容時,便為過往神的律法遭忽視而懊悔。他接受神的一番稱許後,便進行另一次更徹底的宗教改革。而在約西亞的領導下,重新遵守過逾越節,慶祝的規模之大是自先知撒母耳以來,從未有過的(王下23:21-23;代下35:18)。這樣一個好王,為何先知耶利米會在他宗教改革後一年蒙召宣講審判的信息呢?
最初先知西番雅和耶利米對宗教改革大力支持。然而十分可惜,約西亞領導的宗教改革傾向於外表措施和禮儀方面(可能跟他找到的是申命記有關)。而宗教敬拜集中在耶路撒冷,祭司的工作專制化,卻導致全國中鄉村區域人民生活世俗化,「宗教與日常生活割裂分離」。因此耶利米提醒百姓,信仰的核心不是外表禮儀,而是內心與神的關係,並且在行為上切實遵行神的旨意,就是敬虔和良善、施行公平、公義、正義。後來約西亞王去世後(主前608年),耶利米更親眼目睹整個國家宗教信仰及社會道德淪喪衰敗,而社會上因假先知的話、不負責任的宗教領袖與政治領袖的話,瀰漫虛假的安全感。耶利米感到憂心如焚,於是大聲疾呼,希望國家能真正悔改歸向神。然而百姓與領袖們非但不聽,還拘禁先知、敵對先知,實在是可悲。
聖殿門口宣講的信息
在今天的經文中,神呼召耶利米在聖殿門口宣講神的信息,宣告神的審判與管教。過去猶大人將聖殿作為敬拜中心、神同在的象徵;但神真正要的不是以一個人手所造的殿為敬拜的中心,而是以神為中心,因為神不被殿給限制,神要的是「在生活中落實神的同在、見證神的同在」。神要百姓「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神就仍使百姓於此居住,神也必同在;然而,百姓卻悖逆遠離。真實的改變、真實的聽從、順服、遵行主道,遠比倚靠建築物或信仰規條重要。8-11節提到百姓不遵守神的律法,至少甘犯了十誡中的六條以上。不守神的律法,有聖殿也沒有神的同在。因信稱義後,也要繼續用改變的生命見證所得的義。
神的殿的意義
經文中11節曾被耶穌在馬太福音21:13、馬可福音11:17、路加福音19:46所引用,聖殿、神的同在應當是行神公義、慈愛、憐憫並使人與神恢復關係的,而非成為使人專注自己利益、混亂、攔阻外邦人來到神面前的賊窩。12-15節中,過去敬拜神的聖地─示羅,因為以色列人行惡,神一樣毀滅,那為何猶大人、耶路撒冷可以與其他人不同呢?16-20節,神不要耶利米為百姓祈禱,因為整個城市都在敬拜假神,導致神怒火中燒。過去對神的殿的謬誤就是信仰宗教化、儀文化,生活與信仰是切割開來的,信仰與生活不同調,信仰只停留在特定的區域和時間。「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神要的是生活的全部,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
神向我們要的是什麼?
一切的敬拜、禮儀都是後來的,22-23節說「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神真正要的不是獻祭、祭物,而是聽神的話、遵神命令,與神有正確的關係。神要的不是以一個人手所造的殿(教堂、宗派、堂會)為敬拜中心,而是以神為中心的敬拜,就是「在生活中落實神的同在、見證神的同在」,要「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倚靠偶像)陷害自己…。我、我的家、我的教會,是否彰顯神的同在?是否行神公義、慈愛、憐憫並使人與神恢復關係的?而非成為使人專注自己利益、混亂、攔阻外邦人來到神面前的賊窩。
什麼是「稱為我名下的殿」?
當耶利米站在聖殿門口傳遞這信息時,凸顯出強烈的對比;人們喊著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但其實只是把信仰宗教化、儀文化,將生活與信仰切割了,也對聖殿的意義有錯誤的認知,以為信仰只是在一個有限的區域、時間內發生。過去,對以色列百姓而言「稱為我名下的殿」可能是「會幕、約櫃或聖殿」,是一個地方、一個物品、一種方式來彰顯神的同在,但在耶穌基督救恩之下的我們更加確定,神其實從古至今根本沒有被限制在一個地方,而神看重的不是一個建築物的殿,而是教會──這群被呼召分別為聖的人。我們的生命是否能夠彰顯神的同在、實踐神的公義、憐憫、信實與和平?是否能聽從神的命令、遵行神的法則,讓人看見神的愛?
我在吉貝看見「稱為神名下的殿」:從一般的認知而言,吉貝是個海島中的海島、島名不足一百人,只有一所國小與國中,學生少之又少;每年只有四月到十月能有觀光客,之後就是長達五個月的東北季風吹襲。而近兩年又因為疫情觀光業全然受到影響,漁業在近年也明顯看出生態環境逐漸出現問題。在這個資源匱乏、許多人口外移、隔代教養的地方,卻佇立著一間神的教會,他沒有氣派的大教堂,只有用石頭、水泥與鐵皮搭建的建築,經常因著海風吹蝕而壁癌,每年都需要粉刷與油漆使教會建築得以維持。他沒有豪華的現代樂器去營造許多氛圍,但卻有孩子練著鋼琴、小提琴真實的學習唱詩讚美、每個國小的學生都能領會禱告、在這裡有許多跟隨耶穌的小羊。他沒有令人稱羨的經濟資源,卻總在島民發生需要的時候站在第一線給予援手,甚至還關懷馬公、台灣本島的其他教會與傳道人,還走出自己的教會到各處分享、服事,甚至到遠在後山花蓮玉里的教會參與舉辦營會、服事兒童。他沒有豐富的團隊,卻有一個喪偶卻埋在這裡18年的牧者,栽培著一個個傳承信仰的生命,埋下福音的種子。在這裡我真正看見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的教會,是「稱為神名下的殿」,是實踐信仰生活化的教會群體與個人。
願我們能謙卑的學習、思考我們是否也在生活中經歷信仰革新,讓信仰生活化,在鄰舍中照顧鰥寡孤離,孤兒寡母,在職場上信實公義不訛詐人,在生活中待人接物上都看見基督門徒的生命,好叫我們的教會能真正被神「稱為我名下的殿」,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也能夠成為聖靈居住的所在,成為神的殿、彰顯神的榮耀,遵行聽從神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