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找到了!|林鴻信牧師
110.04.18主日信息摘錄
經文:馬可福音一章15節、路加福音十九章1-10節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聖經裡面撒該如何被上帝找到,也要分享多年前在泰雅爾的教會,有一群人經歷福音和聖靈的大能,他們也被上帝找到。1990年我跟學生到泰雅爾教會訪查,我們當時以為是做一些學術研究,後來才發現還有許多人在等待下一次的復興,也因此我們每次去做採訪都彷彿是去學習。在我們的訪查當中發現,雖然有聖靈賜的神蹟奇事,但是最普遍的就是悔改、傳福音和新生命。我越來越確信這是一次很難得在台灣這塊土地,經歷聖靈所帶動的教會復興運動,我把它寫成這本書「山間靈風吹起」,也期盼各個教會我們再一次熱切期盼教會復興,準備迎接聖靈做工。明年就是這一場復興運動的五十周年,聖靈復興運動的重點是當人接近神,第一個反應是認罪悔改,一個悔改的人整個生命改變,他會去傳福音,會活出新生命。
今天的主題是我被找到了,請大家簡單想一想,我找到了和我被找到了,到底有甚麼不同?比如說你帶一個小孩到百貨公司,但他走失了,好不容易經過服務處的幫忙找到這個小孩子,但是這個小孩子會不會反倒覺得說爸爸你被我找到了?或者我丟了一支筆,當我再次找到時,我應該說我找到筆,還是說這支筆找到我。我想很清楚的是位階高的找到位階低的,筆沒有能力找到主人,迷失的孩子沒辦法找到父母,是大人找到小孩,是主人找到筆。奇異恩典中的歌詞寫到「前我失喪,今被尋回」很清楚是被找到了,但是有時候我們有一種錯覺,覺得是我們在找上帝,如果我們能夠找到上帝,那大概不是真正的上帝,因為只有位階高的才能找到位階低的。如果上帝可以給我們找到,會不會是我們太誇大自己。
撒該的故事大家應該都很熟悉,他是個財主,不只是稅吏,而且是稅吏長,他們的行業是眾人所痛恨。大家都認為他是壞人,所做的事不合乎律法,他也在眾人面前抬不起頭,因為知道自己確實沒有做到律法的要求。聖經說他想要看耶穌,但是他的身量矮,不得看見,只好跑到前頭,爬上桑樹來看耶穌,因為耶穌會從那個地方經過。爬上桑樹這不是一件小事,他是有身分的人,但他不顧自己的身分與形象要看耶穌。耶穌到那裡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他歡歡喜喜接待耶穌,眾人不高興私下議論耶穌為甚麼到這個罪人家裡住。撒該接待耶穌之後他有兩個行動,第一個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第二個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這個故事我們都很熟悉,但我們要更深入看一件事情,悔改是甚麼意思?聖經中的悔改跟我們口中講的悔改有一點不太一樣,是一個特別大的改變,是一種徹底的轉身歸回。以行動來講,本來向這個方向去,現在轉過來向另一個方向去;本來走自己的道路,現在走上帝呼召的道路;本來走罪惡的道路,現在走恩典的道路。那是一種徹底的改變,不是心情、不是感受、不是感動,是一種全然生命有實際行動的改變。我們想起耶穌的福音很簡單,馬可福音1:15「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這個悔改不是一次永遠完成,因為當我們走自己的路走慣了,現在悔改轉過來走上帝喜悅的道路,會不會又偷偷轉回去?在人生當中這是很可能的誘惑,我們可能做起來心裡不安,或者無知的做自己不了解的行為,不自覺又回去原來的路,那回去原來的路有點不安就又會轉過來,這經常看見的。簡單的說如果從加爾文的角度來看,悔改是一輩子要做的。
進一步跟大家查考,撒該說「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在出埃及記22:1「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因為偷竊要還四到五倍,他說我如果欺騙了誰就還他四倍,欺騙跟偷竊哪一個嚴重,當然是偷竊,所以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我騙了誰,就當我偷了他的錢,我就還他四倍。他不只是超過律法的要求,還說「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在利未記19:9「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也就是那些邊邊角角留給窮人,掉在地上的不要撿,讓窮人有的吃,也就是所餘的、多的給窮人,但撒該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你不要以為這很容易,我相信是非常痛心不容易,但他做到了,因為他真的悔改了。王陽明牧師寫了一本書叫《窮得只剩下錢》,他說人生有兩條道路,生命的幸福跟生活的意義,有的人只有生活的幸福,但他的生命找不到意義,這種人叫做窮得只剩下錢。固然我們需要生活,但也不可忽略生命的意義。撒該很清楚他是窮得只剩下錢,他要完全改變,要轉身歸回,要跟隨耶穌基督。我們多少可以感受到撒該的痛苦禱告跟他得到的安慰,他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整個不顧形象,不在意別人的好奇或戲謔,那都是在呈現他在尋找痛苦中的禱告,他也清楚大家討厭他,不接納他,但耶穌卻接受他說要住在撒該家裡,按照律法撒該是罪人,耶穌卻赦免拯救。結論很簡單,撒該的感受是他在尋找耶穌,要爬到那個桑樹去看耶穌之前,耶穌已經在尋找他了。他經歷的是我被找到了!這樣的人他的悔改有行動的改變,價值觀的改變,傳福音新生命,跟舊的一切切割。
49年前泰雅爾教會被聖靈改變,經歷悔改,我特別注意到悔改的見證非常的多,時間點是1972年一場聖靈所帶的教會復興運動,許多信徒走去教會的路上開始認罪悔改,痛哭禱告,他們開始組隊傳福音做見證,過新生活。這場聖靈復興運動發生在一個背景之前,在60年代台灣的都市文明全面入侵原鄉,平地人用金錢、知識的優勢欺負原住民,讓他們失去土地、失去工作、失去文化、失去尊嚴。許多人找不到工作,或者在被侮辱的大環境下酗酒、菸癮,接著就是自暴自棄,當有酗酒通常就有家暴,教會當時非常軟弱無法面對這場挑戰,整個原鄉的社會秩序全部亂掉。就在極端的痛苦中,有些婦女發出真誠無比的禱告。1972年7月7日在尖石鄉田埔教會一位信徒的家裡,有四位主內的姊妹相約為教會禱告,他們完全沒有預期一禱告就開始痛哭認罪,一個一個徹底經歷悔改,經歷聖靈的大能在他們身上。他們被改變以後,本來不認識的婦女他們喜愛傳講上帝的話,他們也到處領人悔改,並且跟他們一樣領受聖靈的更新。我們看到悔改的特色就是傳福音、重生,有行動的表現。這群婦女是當年最痛苦的人,因為他們在丈夫有菸癮、酗酒、會打人的情況下,還要把整個家庭穩固住,他們要自己賺錢、要帶小孩、要打理家務,在極度的痛苦當中出來禱告的就是最痛苦的婦女。
在真實的痛苦當中發出的禱告是真誠的禱告,神也聽這樣的禱告,給他們很真摯的安慰。倒過來想我們基督徒常常會說我禱告神都不聽,怎麼沒回應我,會不會在於我們的禱告不夠真誠?而我們禱告很想真誠,但好像就做不到,會不會是因為我們沒有經歷真實的痛苦,那總不能求神先給我們真實的痛苦,讓我們有真實的禱告,但是我們要真正的好好想想,會不會在我們生活的安逸之下,我們的禱告軟弱無力,因為不會再像一個完全除了上帝以外沒有拯救,那種痛苦中的人所發出來的聲音,那種聲音漸漸地變小。
我被找到了嗎?我們看到當時眾人在看這件事情的時候,有人私下議論耶穌怎麼會到這個人家裡住,耶穌的回答是「今天救恩到了這家。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最後要問的問題很簡單,我自己有被找到嗎?如果我們有被找到,我們整個人的生命會改變,不是只有一種感動或流淚的經驗,整個生命的大方向會有調整,會有大轉彎。我想起這幾年來我們不斷跟原住民有接觸,每次跟他們聚會都能感受到他們的真誠,在聚會結束跟大家手拉手禱告的時候,想起以賽亞書的呼召「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弟兄姊妹你聽到這些呼聲嗎?做一個基督徒,上帝的呼召不是天天臨到我們嗎?「我在這裡,請差遣我!」這是以賽亞的回應。今天我們在這裡非常需要大家在主的面前再次確定,是否我被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