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耀神造就人
講員:林毓倫牧師
經文:使徒行傳15章22-32節
使徒行傳十五章是講當保羅傳福音直到安提阿,但卻有一些所謂的法利賽派信徒,開始控告當地的人的信仰是不合宜的、是沒有辦法得救的,必須要行割禮才能夠得救,所以產生了很大的衝突。另外當地的教會雖然也對單單信靠耶穌基督得救有信心,但還是差派他們回到耶路撒冷,因此就有著名的耶路撒冷大會討論基督徒到底是如何能夠得救,特別這個時候因為福音擴展到外邦,外邦人在文化、習俗、觀念、生活型態上跟猶太人完全不同,當外邦信徒跟猶太信徒必須在同樣一個屬主的教會來連結的時候,要怎麼樣能夠彼此真實合一、彼此相顧?所以經文中就有很多的探討,而這段經文也是早期很多神學家會拿來做為解經評論,而且常常有很大的爭議,就是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在這些議題當中我們要來思考,現今基督徒最難的就是我們所遇到的問題,聖經並沒有全部明白地寫出來該怎麼辦,很多我們所面對生活倫理的情境到底怎麼去做出抉擇,這是一個很困難的事情,其實初代教會就已經遇到這樣的狀況,所以透過這段經文,我們一起來思想這樣的議題。
一. 重新聚焦真正的議題
早年很多神學家、牧師討論這段經文的時候,著重於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但我們重新聚焦一下,這段經文真正的問題不是在於吃不吃血,而是如何得救。第十五章一開始講到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整個十五章最後有不能吃血的條例,吃不吃血本身不是他們要對話的議題,真正的議題是如何才能夠得救。做基督徒的我們面對世界上的抉擇,常常最大困難就是搞錯議題本身核心的問題是甚麼,能不能得救、怎樣得救這個問題源自於法利賽派的信徒有一種堅持,源自於過去在猶太人深厚的背景文化習慣,他們被教導明文規定不能吃血,因為這樣的背景造成他們今日即便信靠耶穌基督蒙恩得救了,但是他們還去跟別人說你們若不受割禮不能得救。這一段經文從來不是要討論吃不吃血,而是討論甚麼才是救恩,如何才能得救。而教會處理的方式,就是先請保羅回到耶路撒冷尋找根本的權威,也就是耶路撒冷的使徒與長老,把這樣的困難,也把他們在各城各鄉經歷到福音的大能和外邦人信主的事情都帶回到耶路撒冷。他們經過相當多的討論,聖經當中說辯論多了起來,這邊原文翻譯是指有很多很充分的分享討論,也就是說在教會不是哪一個人說了就算,而是我們一起用很謙卑的方式來尋求主的意念。
經過很多的討論,彼得開始起來述說聖靈在外邦人中奇妙的工作,當時彼得幾乎是最重要的教會領袖,他起來陳述當初是怎麼樣看到聖靈奇妙的帶領、聖靈是如何差遣他,他再一次陳述聖靈奇妙的工作,接著保羅與巴拿巴就陳述在外邦人當中經歷到奇妙的神蹟,福音怎樣在外邦人當中開展,神的大能與醫治同樣的都在外邦人中彰顯,接著最後一般認為是當時耶路撒冷大會的主席雅各,也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就引用舊約指向新約講到大衛倒塌的帳幕怎麼樣重建起來,其實就是藉著基督把自己獻上重建主的國度,最後做出一個定奪就是所有外邦的信徒不需要經過割禮,他不需要變成猶太人才能得救。接著他頒佈四項禁令,這四項禁令事實上是所有猶太人非常知道,甚至連外邦人都有一點聽聞,外邦的信徒所熟知,因為五經當中就已經清楚的明令,所以要與猶太信徒交往,應該要對猶太文化背景習慣保持基本的尊重。這些禁令是甚麼呢?一個就是祭偶像的物,外邦的信徒不應當參與其他信仰節期擺設的宴席。這裡講到的祭偶像的物被禁戒並不是說完全不能吃,你明知道這個目的性,也很清楚知道是做甚麼,但是如果你是在無意間吃了這東西是沒有關係的。再來是勒死的牲畜,指的是未放血的食物,這跟下一個血也就是舊約當中看重血是生命僅僅屬於神是有關連的,這兩條主要講的是不能吃血,因為舊約有七次講到不能吃血。最後是姦淫,就是講到與偶像、廟妓行淫跟交合,因為在當時很多的神廟都會養廟妓跟孌童讓參拜的人藉著發生性行為,對偶像表達進行一種關係上的連結,然後也發洩他們的性慾。所以雅各頒布了這四項的禁令是有這些的意涵,可是我們不能夠只停留在這個單一的經文跟事件,首先我們要判斷真正討論問題的核心是甚麼,所以要討論的不是能不能吃血,而是甚麼是救恩,救恩的本質是甚麼及如何得救。
二. 整合兩約一致的原則
所以當我們遇到一個倫理的議題,要整合兩約一致的原則,整本聖經應當是有前後的一致性與屬靈的原則,而不是只抓著一節經文成為思考方向,這樣很容易成為所謂的基本教義派的基督徒,要整全的去思考上帝在舊約為甚麼頒布這些命令,在新約意涵是甚麼?那新約指向舊約,舊約指向新約,到底是甚麼意思?
首先我們來看舊約是如何看血與救恩,血就是生命,最早在創世記9:1-7,當挪亞在大洪水後獻祭給神,然後神說從此以後允許你們吃動物,因著上帝的憐憫與恩典,讓挪亞他們開始可以吃肉。不管上帝做這件事的原因是甚麼,但是當時不可吃血最重要的原因是甚麼呢?因為血象徵著生命,是神的創造、僅僅屬於神的。另外,要談血、談救恩一定要看到出埃及記第十二章以血代贖,當摩西要帶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的時侯面對擊殺長子之災時,神曉諭摩西全以色列百姓要在耶和華的面前守潔,並且要吃無酵餅,而且按著各家的人數取羊羔殺羊羔,特別是頭生的羊羔的血能夠塗在門框跟門楣上,讓滅命的天使巡行埃及的時候看到這血的記號就越過去。如果血的意涵是生命,是表達一種連結,那在這裡我們就找到一個答案,因為血是一個記號,指向救恩、指向羔羊的血塗在我們的上面,以至於審判從我們頭上越過去,這是一個以血代贖的概念。
而新約怎麼樣回應舊約關於血與救恩呢?希伯來書9:22「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就是在講血象徵生命,所以凡物都是要用生命來潔淨的,若不失去一個生命,罪就不得赦免。那請問是失去哪個生命呢?就是耶穌基督,唯有羔羊的血有赦罪之能,唯有羔羊耶穌基督的生命可以代贖我們的生命,以無罪的來代替有罪的。那新約怎麼樣看律法跟救恩呢?因為談到不可吃血、要守割禮好像是舊約的律法,馬太福音5: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成全這字希臘文的原文還有一個解釋是實現或充分表達,耶穌來不是要把律法給廢去,也不是叫人繼續守律法,而是要完全闡明律法的真諦與實現律法的意義,一方面耶穌的替死達成了律法對公義的要求,但另一方面耶穌的行為,祂活著的時候與我們一樣受過試探,在希伯來書說的非常清楚,唯一的差別是祂沒有犯罪。這個死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而祂的生命生活的過程中也的確活出了羅馬書所謂的「末後的亞當」,就是上帝原本造亞當的心意是完美、不會犯罪的,而基督成了末後的亞當達到了這個標準,我們信靠耶穌基督成為一個基督徒可以選擇不犯罪,但還是常常軟弱犯罪,將來有一天在永恆的天家,藉著寶血救贖與主相遇時,我們可以實現一個終極的盼望就是永不再犯罪,所以這是新約耶穌基督來,是要成全律法真正的精神跟意義。不是要我們守著舊的規條。耶穌來不是要廢去律法,但是祂的成全也不是要我們守著規定,而是要闡明律法真實的意義。羅馬書三章20~28節是這樣說的,既然有了律法,其實是告訴軟弱的人一件事是我們靠自己無法得救,但是因基督耶穌的救贖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顯明神的義。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立法,看到這裡我們彷彿可以得到一個答案,是因為行割禮可以得救嗎?是我們遵守很多命令、服事上帝,是一個好基督徒,所以我們得救嗎?不,完全是本乎恩典,叫我們甚麼都沒有做,只是因為相信就白白稱義,不是因為我們達到一百分的標準,不是我們已經完全像耶穌基督。
所以耶穌把律法的核心價值完全的彰顯出來,就是人做不到,耶穌卻為我們完全了律法的核心意義,活出聖潔的人的價值,主為我們代死受罪付上贖價,滿足了神對公義的要求,藉著祂的血使我們的罪得赦,成全了救恩與父神和好。所以吃不吃甚麼東西是假議題,真正的議題是怎麼樣才能得救,是因為恩典,因為耶穌基督為你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付上贖價,而所有後來我們願意跟隨、委身、親近祂、事奉祂,都是領受這樣極大的恩典,心中的感恩來回應神的呼召,乃是因為白白的恩典,耶穌藉著祂的血也就是祂的生命,使我們與父神能夠重新和好。
舊約與在新約耶路撒冷大會講的不可吃血的原因立足點完全不一樣,在舊約中不可吃血的原因是因為動物羔羊的血是為贖罪用的,遙指將來基督的血,也就是基督的生命為你我付的代價。所有信靠上帝的人真正得救是因為超越時空的耶穌基督成就超越時空的救恩。祂在永世就已經預備基督的救恩,只是在那一刻、在兩千多年前祂道成肉身進入我們當中,一個活在時間之外的子上帝耶穌基督,自我設限進入時間的裡面,在當中成就了超越時空的救恩。所有的血都表達指向那位基督所要流的寶血,所以血不可吃,血帶著生命,只能單單屬於上帝,是因為生命開始從上帝而來,也要歸於上帝,表達的是基督在永世當中的救恩。從新約來看耶穌基督已經來了,而且也成就了救恩,血已經為我們流出,那雅各這邊說不可吃血的禁令是因為深深知道外邦信徒跟猶太信徒他們必須要有文化上的彼此相顧、尊重與合一,不再是可以或不可吃,然後能不能得救,立足點是完全不同的。
三. 榮耀神,造就人
所以我們看一個議題的時候,首先要清楚真正要探討的是甚麼;第二看清楚舊約到新約貫徹的信息內容是甚麼,一貫的原則是甚麼;最後我們是要能夠榮耀神而且造就人。耶路撒冷大會從歷史的考察來說一般是主後49年開,但是保羅在主後55年寫下哥林多前書,在哥林多前書10:23-3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這一大段在講基督徒的倫理,甚麼可吃不可吃,因為外邦的信徒太常遇到祭偶像的物,就像今天的你我5%的基督徒活在95%非基督徒的世界當中。假如與我們同席吃飯的人文化背景,與所受的信仰教導,會因我們做的事軟弱,保羅教導我們要體諒信心軟弱的人,要彼此相顧,有基督徒的良心與自由。但是最重要的,在哥林多前書10: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今天不只是吃喝,是我們做每一件事情。保羅勉勵你我活在職場、生活、家庭當中,你常常會遇到祭偶像的物的問題,如果家人知道你是基督徒還吃拜拜的東西,會因為這樣就說你基督徒還吃拜拜的東西,那你到底吃還是不吃?雖然你知道祝謝禱告了,上帝都潔淨了,我們做甚麼事其實有一個焦點就是為了要榮耀神,另一方面我們也要顧念別人,要造就人,哥林多前書10: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我們想到的是別人會不會軟弱,別人會不會受造就,我們是有良心、有自由的基督徒,我們已經得著釋放了,但是要顧念別人的信心,不絆跌別人,要使別人得益處,因為我們最終的目的是有真自由,但做任何事情都要出於榮耀神。
最後那個議題的討論不在於能吃不能吃、遵守不遵守,最終的命題是要叫人得益處,並且叫人得救。今天基督徒的我們有時候主觀對上帝的認識,就會要求別人也要跟我用同樣的角度來認識上帝,但其實在真理之內只要是合乎真理、合乎神的心意,在神的話語當中,其實上帝有好多不同的面相就像一個萬花筒,不斷轉每次出來的圖案都不一樣,我們可以不用有太多的規條想要去框架加在別人身上,而是真正去想我們怎麼做,怎麼與弟兄姊妹相處,與不信主的人相處的時候,可以有真自由,但卻榮耀神,可以避免他人跌倒,使別人得著益處跟造就,而且能夠叫他們因為這樣的交流,彼此相顧、彼此合一、彼此相愛,能夠真正的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