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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合|詹宏牧師

「天作之合」這四個字是你可以在世俗的婚禮當中都可以看到的賀詞,但今天的題目經文內容又的確反映了這是一個天作之合,畢竟創世記24章是描述了以撒最後娶到利百加。我要告訴各位,這是創世記整卷最長的一章,許多在創世記的事情我們都很好奇,我們都希望作者多加以描述,或許對我們今天跟隨神的人,心裡的困惑得到某種解答。舉例來講:創世記12章耶和華呼召亞伯拉罕,一句話就把這件事帶過了,我信主一段時間後,就覺得為什麼作者不多加以描述,那是一個甚麼樣的情況?甚麼樣的方式?今天在茫茫人海中,想要認識神知道祂在我生命中旨意的人,好像無法可循,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事情一句話簡單帶過?而創世記24章是整卷書卷裡最長的一章,男婚女嫁,是世人都會關懷的事情,特別是華人的父母,當孩子們到了某個年齡的時候,整天掛在嘴上的應該都是問這件事情。

有一個更深的層面:這創世記最長的一章,畢竟是有關整個救恩歷史必須有的一環,神救贖墮落的人類,漫長的歷史,從呼召亞伯拉罕開始到耶穌基督的出現,每一環都必須緊緊相接的發生,就好像你看一個緊張的間諜戰在那裏布局,所布的局每一步都必須照設計者心裡面預想的事能發生,萬一中間有一環斷了,整個計劃就失敗了,環環相扣一點差錯都不可以有。所以天作之合,畢竟是有關上帝應許的問題。其實這個應許,在亞當夏娃墮落的時候,神對於蛇所說的話裡面,已經在那裏了「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從那個時候這場奇妙救贖的歷史,就展開了,畢竟是有關神應許的一個故事,而且有許多我們值得學習之處,神的應許究竟有甚麼特質?跟我們有甚麼樣的關係?

第一、神應許是貴重的,神應許的貴重是超過我們現今所有的經歷「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創24:1)這句話如果你仔細去想,會發現三個形容詞、三個副詞、六個字:老邁、向來、一切。一個一百多歲的人當他回頭看人生時,他對於人生的評價,那個份量,是比一個四十歲甚至六十歲的人要重得多;亞伯拉罕這個一百多歲,他的足跡踏遍幾千里路,他曾住過米所波大米(現今伊拉克),他被上帝呼召到了現在的以色列就是巴勒斯坦,他還曾經往南邊一直到埃及去。他的足跡在那個時代,經過時間的風霜,經過人世間許多的險惡,回頭一想「我這個老邁的人,向來、一切,耶和華都賜福給我。」這一句話讓我們發現非常有味道,一方面表達這個老人對神恩典的滿足;老邁、向來、一切,另一方面又好像有一點點的惆悵,向來、一切,但現在呢?未來呢?畢竟以撒還沒有妻子,所有過去耶和華對亞伯拉罕的祝福的確非常的好:創世記1220章,祂保全了撒拉的生命,因為在那個時代,當亞伯拉罕帶著撒拉走時,曾經兩次有人想貪戀他的妻子,耶和華直接介入保全這對夫妻;創世記21章神終於把他等了很久的兒子以撒賜給他了,但現在呢?以撒若沒有娶妻,後裔從何而來?若沒有妻子,那個應許他的後裔要像海邊的沙,天上的星一樣多的事情,怎麼能實現?不但尚未娶妻,甚至不知如何娶起。但因亞伯拉罕在經歷上帝向來在一切事上都賜福給他的時候,他明白了一件事:神的應許是貴重的,是特別的,是不能用任何方式取代的,只有祂能夠成就。所以這是超越我們現今所有的經歷,因此神的應許總是對前面、未來帶著期盼。這其實是生命的奧秘,世上沒有人手所能做的事可以取代這件事,因為這貴重的應許,超越世人所有的經歷,我們活在世界上人沒有辦法解決的苦楚、辛酸、無奈,都因此獲得了解決,因為不論是富貴、貧賤、有名聲,或是草莽小民,上帝的應許將這些差別都抹煞掉。所以亞伯拉罕才會把他僕人叫來,給他一個任務,但是交待任務之前叫僕人做了一個很奇特的動作,就是要他把手放在亞伯拉罕大腿底下。這是在中東文化習俗,一個人把任務交託給另一個人時,告訴接受任務的人說,我所給你的任務重要性就如同我的性命一樣。這引發了僕人的問題,老僕人問說可不可以把以撒帶回你父家之地?亞伯拉罕回答:「你要謹慎,不准把我兒子帶回去。」為什麼?因為上帝要分別一群人出來,把亞伯拉罕從米所波大米帶出來。所以他知道這是一個不能做的事,不能讓兒子回去;而他的難處是在迦南地也不能幫兒子找一個太太。但是亞伯拉罕回答很奇妙,他說:耶和華曾經指著自己向我起誓過。意思是他對上帝的信實有一個篤定的心,對他來講這件事是不可以妥協的,但是第八節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這是一個真正的屬靈人,這是一個在耶和華有時祝福、有時管教之下,靈命成熟的老人,他相信上帝是過去、今天一直到未來的主宰,同時也承認人性的弱點,產生錯誤的選擇,所以他沒有將不能承擔的重擔加在僕人身上。

第二、神應許的信實,給我們篤定與自由。讓我們開始學習做一個不動搖的人,學習做一個不妥協的人。但上帝應許的信實,也給人自由,不是給我自由,是叫我給別人自由,這是這位屬靈老人所做的事情。對他來說,有個不可妥協堅定的原則,但他卻把自由給他的僕人,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就這樣僕人出發了,當一個人有了自由之後,他反而樂意去做,他起了誓之後帶了十批駱駝和各樣財物就出發,走了六個禮拜,他到了拿鶴的城,這是亞伯拉罕兄弟後裔所住的村莊,但是僕人不知道在哪裡,他到了那裏之後「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從何找起?

第三、神應許的落實仍然要我們去配合。上帝的應許是貴重的,千萬人中只有一位,上帝的應許是確定的,怎麼樣讓這個應許落實在我們的生命裡?禱告嗎?是的,這個僕人就禱告了「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你有沒有覺得很奇怪,怎麼可能用這樣的跡象來做上帝應許的印證呢?你我有沒有做過類似的禱告?有沒有這麼的仔細、清楚?為何用這樣的現象做為神賜恩的印證?特別是「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這一句?因為在中東地區一匹經過長途跋涉的駱駝,一口氣可以喝掉25加侖的水,也就是100公升,而這僕人帶來了十匹駱駝,那也就是需要喝1000公升的水,所以僕人特別想要觀察,看看那女子是否真的願意去做這麼勞累的事,而且經過考察,利百加所持的水瓶大約只有4-5公升,所以她如果要餵飽所有駱駝,等於要跑將近200次,這僕人禱告印證的跡象,他不僅要一個善良、樂意幫助人的,他還要找一個勤快、健康、身強體壯、不怕吃苦、不抱怨,而這樣子一個人不正是下嫁到千里之外,為人妻,為人母所需要的嗎?這一個老僕人他的禱告,他說這個應許要落實,是一個很盡責的在尋求一個現象。這是第三點,神應許的落實仍然要我們去配合。

上帝應許的貴重超越我們所有的經歷;上帝應許的確據賜給我們篤定與自由;而上帝應許的落實仍然要我們盡責任去配合。這僕人禱告的是那種真正可以頂住半邊天的女子,僕人的祈求不是胡亂求的。而相對之下,我們發現今日基督徒求印證是怎麼求法,我們一方面覺得上帝不給我們確定的資訊,但在我們心裡所想的是一團亂,不像這僕人非常清楚確定知道他在找一個甚麼樣的女子。所以我們在許多事上困惑、迷茫,神不是愛嗎?上帝不是信實嗎?祂不是應許我們了嗎?因為我們不懂得神應許的落實仍然要我們盡責任的去配合,這是一個在創世記書卷中最長一章的故事,神應許的貴重,超越我們現今所有的經歷,神應許的確據賜給我們篤定與自由,神應許的落實仍然要求我們盡責任去配合,願神賜福大家。

金句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箴言十八: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