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介紹講壇信息忠心得勝的見證人|林毓倫牧師

忠心得勝的見證人|林毓倫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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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這幾週,我們慢慢的學習去認識、揭開啟示錄神秘的面紗,按著進度,我們從約翰如何得到啟示,形容基督的樣貌,接著看到神藉著約翰寫給小亞細亞的七間教會的書信也成為我們的提醒。接著,看見父神坐在天上的寶座與羔羊同受敬拜;而當預言書卷的七印、七號被一個個揭開的時候,雖有苦難、困境、末世的災害,卻又在第六與第七印間看見羔羊寶血救贖大功、萬民敬拜父神、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我們,領我們到生命水的泉源;神也必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的永恆盼望。在第六號與第七號中間也有插曲:約翰領受另一位大力天使手中的小書卷,奉命吃下書卷,並受命繼續發預言。

在今天的經文1-2節中,約翰看見異象:要用「葦子」丈量「神的殿(聖所,非整個聖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受量度的屬於神)」。這裡的記載類似以西結書40:2-43:27,將神的殿(內殿,是指教會)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量一量的目的是重建、保護與復興)這裡說的不會是實體的聖殿,因為主後70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提多將軍毀了(約翰寫啟示錄是在主後90年)。耶穌的跟隨者就是那「真聖殿─聖靈居住的所在」。但同時,外院卻會被外邦人踐踏,殿外的院子(這裡應是以西結書48:15-20 的土地,說的是「教會」,是用另一個角度來描述教會將面對逼迫。)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因此,這裡所說的聖殿/聖所(教會)被保守─是指在大患難中,主兒女的靈被神保護;而外院遭踐踏四十二個月─這意味著主兒女會受逼迫身體遭殺,不過只是暫時的。約翰接著敘述,有兩個見證人,這兩個見證人也是我們今天信息的最核心!

一、見證人的預表?

很多人都想問,到底兩個見證人是誰?是字面上的意思,將來會有兩個人來嗎?有人說是照字面解釋,人類歷史上在末期會出現的兩位人物。有人認為是「以諾和以利亞(因為他們都沒有嘗過死味,因此來作見證受死,完成了「世人都有一死」的預言)」。因為聖經形容他們是穿著「毛衣」,原文是「穿著麻衣(悲哀、悔改)」,這樣的形象不禁讓我們聯想到以利亞和施浸約翰這兩位先知,為列國的罪惡與將臨到的審判悲哀悔改。

但如果進一步以兩棵橄欖樹(撒迦利亞書4:2-14)形容這兩個見證人,猶如先知以西結口中的「大祭司約書亞與省長所羅巴伯」,這兩棵橄欖樹,猶如大祭司約書亞與省長羅巴伯兩個受膏者,站在普天下的主旁邊─這預表著祭司與君王/君尊;在彼得前書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這裡的你們不只是指個人,更是指著教會的群體。此外,橄欖樹的果子可以製成橄欖油,作成燈臺的燃料用。這裡也用兩個燈臺形容見證人,不禁想到主曾經啟示以弗所教會(啟示錄2:5)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教會不發揮該有的見證功能,如世上的光,就被挪去原處。

摩西與以利亞─經文中提到「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兩個見證人可能是以摩西和以利亞(的神蹟)作爲預表─摩西起來抵擋異教法老王,以十災彰顯神大能;以利亞抵擋誘惑百姓拜異教的的亞哈,因此不禱告就不下雨,求神降火就燒死敵人。這也說明了教會在黑暗危難的世代,要如摩西、以利亞堅守崗位,得著權柄與大能,經歷神蹟抵擋黑暗。

綜合來說,兩個見證人不僅可能會是在人類歷史末期上真的會出現的兩個人,更是象徵/預表著「教會」,在末世的教會要成為基督的見證,如先知為人的罪惡披麻蒙灰悔改、如君尊的祭司(橄欖樹)雖然惡者控告也不受攪擾、如燈臺在黑暗中發出光芒、也如摩西和以利亞有權柄能力行異能神蹟抵擋黑暗。至於「兩個」是因「兩個人的見證才有法律效力」。另外在啟示錄七間教會當中,也只有士每拿、非拉鐵非兩間教會是主所稱許,忠心持守的見證人、教會。對我們來說兩位見證人就是提醒我們主的教會,應當在末世為主作見證。

二、見證人的工作? 

見證人的工作,主要就是要高舉基督、傳揚福音,宣講神的信息與話語;然而中間一定會遇到困境與仇敵的攪擾,但神給教會的使命,是要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為主作見證。

新約的教會傳承了舊約先知的使命與能力,有權柄對抗惡者的攻擊,足以完成「見證」的使命:火燒仇敵(以利亞)、天閉塞不下雨(以利亞)、水變成血(摩西)、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v10)─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因為整本啟示錄都在呼召神的百姓忠誠地做耶穌的見證。

受迫害是必然性與暫時性的─第7-10「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屍首就倒在大城裡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裡。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餽送禮物,因這兩位先知(教會)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世人因教會受逼迫被殺而開心,甚至羞辱教會,因教會所做的見證與全能曾叫敵基督受苦。因此見證人/教會被敵基督所殺,但仍經歷復活與復甦。他們(教會)作完見證後,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雙重比喻、應驗─影射羅馬政權,也暗指敵基督)必與他們交戰(大群人的鬥爭),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裡的街上(靈意上是所多瑪:道德敗壞淫亂;埃及:逼迫和奴役─主釘十架之處,似乎指耶路撒冷,但又隱喻敵基督的城市)。過了這三天半(對比做見證的三年半),有生氣從神那裡進入他們裡面,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來,對他們說:上到這裡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神。第二樣災禍過去,第三樣災禍快到了。

11-13節中,教會雖經歷敵基督暫時得勝,但神仍掌握最高主權,教會與基督同受苦難同死,也經歷基督的復活得勝,整個犧牲到復甦、復活的過程成為榮耀的見證,讓更多人看見神的榮耀與權柄、承認神的能力與榮耀(雖不一定代表悔改信靠,但已發出影響力)。

三、見證人的時間

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三年半)、一千二百六十天、三年半、三天半的意義─完全數的一半。猶太文化中,「7」代表完整,「3 1/2」是「7」的一半,(「42個月」、「1260天」有相近的意思)。這數字通常用於形容災難和逼迫,用意是指出困苦只是故事的一半,信眾在困苦中不要氣餒,「3 1/2」雖代表困苦,亦同時代表神保守的年日:魔鬼橫行,作惡多久,神的保守亦會有多久,信眾應當盼望著結局的到來。從時間這件事,我們可以整理出以下重點:傳道時間的有限性(三年半,受苦傳道有多久,神的保守亦有多久);仇敵得勝的暫時性(受害,但三天半復活,對比可以傳道三年半,卻只受害三天半變復活,對比與差異;恩典與憐憫);復活升天的永恆性(架雲升天、榮耀歸神)。

綜合來說,兩個見證人不僅可能會是在人類歷史末期上真的會出現的兩個人,更是象徵/預表著「教會」,在末世的教會要成為基督的見證,如先知為人的罪惡披麻蒙灰悔改、如君尊的祭司(橄欖樹)雖然惡者控告也不受攪擾、如燈臺在黑暗中發出光芒、也如摩西和以利亞有權柄能力行異能神蹟抵擋黑暗。在往末世推移的過程當中,主的教會要被復興、重建,但也會繼續面對逼迫與困境,這是必然的,但我們要相信,這不過是「短暫性的、暫時性的」,我們仍要相信神永遠掌權作王,掌管至高與最終的權柄,祂的得勝仍是我們永恆的盼望,在困境與逼迫中要繼續抬頭仰望。

主的教會,你我,被立在世界之主面前,我們有不多的時間~一載、二載、半載,忍受困境、把握機會可以為主做見證,並且傳承了舊約先知的使命與能力,有權柄對抗惡者的攻擊,足以完成「作見證」的使命;我們真要思想,現在的我們是以這種把握機會和時間的心態而活嗎?我們是否活出了見證?即便逼迫患難可能會要了我們的性命,但卻仍彰顯出主的榮耀與見證,我們是否願意繼續走這條信仰的道路、跟隨的道路?使更多人看見神的榮耀與權柄、承認神的能力與榮耀。讓我們一起靠主成為忠心得勝的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