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介紹講壇信息永恆的事件—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夏其蔚傳道

永恆的事件—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夏其蔚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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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教會的危機

加拉太書是使徒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因為加拉太教會正受猶太派基督徒影響,面對有一群人認為,接受耶穌當然很好,但若不再加上摩西律法,那恐怕還不足以使人蒙神喜悅。這樣的說法在我們這群21世紀的新教基督徒耳中,絕對是警報大作。但對當日的加拉太教會來說,他們根本沒有察覺到這是一個問題。為什麼?或許因為這群人是猶太派的「基督徒」:他們也是一群接受耶穌的人!如果這些人又是從耶路撒冷方向而來,那就又更是似乎代表著使徒及母會的權柄。就實質而言,這群人希望加拉太信徒受割禮、遵行摩西律法。我們或許會把這討論很簡略地稱為究竟是「因信稱義」還是「因行為稱義」,又或者是律法與福音的關係,然而當我越深入他們當時的處境和思維,便越覺得要從他們的世界觀和社會性的角度切入,來看看這個被他們深深誤解的信仰。

其實一直以來,外族人若要來信猶太人的神是沒有問題的,也就是聖經中記載所謂敬虔的外邦人,但猶太人不會把他們視為自己人,這其實也很合理,耶穌本來也就是猶太人耶穌,他是一個遵守猶太傳統的耶穌!過去從來也就沒有這種沒受過割禮的人直接變成了自己人,突然就可以同桌吃飯的!而這卻是保羅所傳的福音!也有可能,這群猶太派基督徒過去也是從外族人歸化成為猶太人的!所以現在為什麼加拉太人可以不用先歸化「成為猶太人」了呢?事實上,遵行摩西律法不盡然是我們一直以來所以為的要「展現好行為來稱義」,猶太派基督徒要加拉太信徒做的、潛藏在「遵行律法」之下的意識型態,根本就是要把人變成猶太人!他們的盲點是在於:人怎麼可能不先歸化變成猶太人,也可以成為神的子民?這群人不能接受的是保羅這種向萬民敞開的福音。這個問題對猶太人來說,已經跟他們的宗教情感,甚至是民族認同整個攪在一起。猶太人都已經亡國四散,人已經夠少的,他們緊緊地守著作為神子民的獨特身分已經夠努力的,現在,隨便一個不受割禮的人都可以來跟他們稱兄道弟。猶太人還有選民的身分和特權嗎?對比於散居各處的非猶太人基督徒過著非猶太化的生活,猶太人還有任何獨特性可言嗎?

保羅雖然是說不用歸化,信主時是什麼人就繼續作什麼人就好。但這在生活中是有困難的,猶太教是羅馬帝國所承認的合法宗教,所以加拉太信徒若不歸化入教,就不被承認也不受保護,而且,猶太人也無法真正視他們為一份子,沒有辦法共同生活更不用說可以彼此嫁娶。猶太派基督徒的感受和擔憂或許值得同情,但他們所倡導的終究是「別的福音」,因為最終上帝的心意是透過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和聖靈的工作使萬國萬民成為祂的子民,那群攪擾加拉太教會的人以為他們的理解使得福音更加完備,可是事實正好相反,他們是在貶損福音的全備性,所以他們所傳的是應當被抵擋的「別的福音」。

我們的隱形危機

倘若連保羅親自傳福音給他們的加拉太教會都會陷入這樣的難題之中,那麼我們實在很難說我們絕對不可能。因為這樣的危機通常是在我們毫不自覺的情況之下發生。因為這群猶太派基督徒是要人活出律法行為,才能討神喜悅,所以我們會把加拉太書保羅教導的焦點放在「不是因行為稱義」,如果我們的思考從這裡切入,那就難免有人會讓我們覺得他們好像很「律法主義」。但我們其實漸漸都明白,有信心,也要有行為;有重價白白得來的恩典,也要學習回應神的愛。保羅在這裡所要捍衛的,是外邦人不需要信耶穌並且變成猶太人才能得救,也就是猶太派基督徒在福音上增添的不僅是要靠行為和表現,而更像是某種身分上的條件。在耶穌的十字架和聖靈的工作已經全然足夠的事實下,我們就得來看看我們身邊有什麼樣的狀況會使得我們產生同化別人的企圖。

這問題更為深層,是很隱而未現的危機,從加拉太書中所呈現出的那別的福音,讓我們知道,所謂的行律法其實就是要求人要成為猶太人,也就是說那別的福音是你若不先成為某種人,福音就好像不夠完整!我們可以很快想到的在我們的肢體當中有不同的國籍和職業,會不會有某些條件或樣貌、某種族群,是使得我們特別歡迎他們加入我們這個群體的?也有可能是其他思想、政治立場和社會議題的取向,在無形中,使我們企圖同化別人。這種「添加在耶穌和聖靈的工作之上」的內容,恐怕都使我們的福音成為「別的福音」。我也想到,我們是否曾經覺得有某些弟兄姊妹,跟我自己、跟我的這個群體,好像不在同一個頻率上?那些弟兄姊妹有時候讓我們覺得「你為什麼老是這樣?」「你這樣說話,難怪別人要生氣」我們會希望他們可以再有sense一點!當然從不同的觀點來看,不是說不需要學習或調整,但如果這個人沒有辦法變得“像我一樣”那是否代表他不適合這個群體?在人眼中沒有達到某種標準的人,是否就不蒙愛?這很值得我們思考。

除了上述的這些,也或許是我們的屬靈經驗:比如信徒是否一定要會說方言;或是我們的敬拜方式或教會中的傳統制度等。我們究竟使什麼事物成為了我們信仰中、十字架之外那「不可或缺、舉足輕重」的?如果今天教會中的許多規則已經讓人實質上感受到:這些規則都是神的旨意!那麼我們這是在表達主耶穌和祂十字架的救贖並不足夠,還需要加上一些元素來補足這份救恩的缺乏,那我們邀請人來教會恐怕就已經變成了「加入我們的群體!」而非「在基督裡共同生活」。這種另外的要求在我們的教會當中立起了隔斷的牆。

保羅所傳的福音

保羅在這段經文的開頭就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難道不是已經活現在你們眼前了嗎?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是歷史中最重要的事件,是永恆的事件,這沒有別人唯獨耶穌能夠做成的救贖事件,已經成就。所以加拉太人既是因為聽信這十字架的福音而已經領受聖靈,現在為什麼又突然需要遵行摩西律法地去接受割禮成為猶太人呢?福音是要傳給萬國萬族的,假若所有外邦人要信耶穌之前都要先成為猶太人,那何來的萬國萬族呢?保羅說這就是我最初所傳的福音:因為你們既受浸歸入基督,就都是披戴基督了。從此以後,不分是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11節說我們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所以第10節才說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你去做卻做不到,所以就得承擔律法的咒詛!而且在1-14節當中雖然好多動詞,但是在希臘文中這許多的動詞,只有經上記著說的「記著」,和第一節的「釘十字架」用的是相同的動詞型態。所以律法難道和十字架事件具有相同的永恆性嗎?這就讓我們想到主耶穌這麼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然而,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律法沒有被廢,它只是被主耶穌親自掛在木頭上來成全。第12節說,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因此耶穌為我們完全地行出律法,祂為我們攬下了律法的咒詛,使我們能夠因著披戴基督而活著。

我們的福音

今天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絕大多數的人都不是猶太人,但我們也不需要成為猶太人,乃是因著耶穌基督為我們釘十字架、憑信而得著救恩。既是靠著聖靈入門,我們就必須持續倚靠聖靈,聖靈要親自引領我們活出律法。什麼!我們還得要活出律法嗎?我們要知道,律法的內容以律法的形式呈現出來,那它就有它作為律法而必定會有的限制,就如同第12節說「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可是加拉太書5:22-23,保羅提到了聖靈所結的果子後,保羅說「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也就是說,聖靈所帶領我們活出的生命正是律法的心意和精神!保羅在5:14自己也說「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聖靈要引領我們活出這種愛的生命。

所以在我們的教會生活中、服事中,讓我們時常先問自己,基督為我承擔了律法的詛咒,聖靈若引導我,我做出正確的回應了嗎?很多時候我們也發現自己會對人有一些期待或要求,會疑惑怎麼好像每個人信耶穌之後,對於應該要呈現出來的基督徒樣式的理解很不一樣,於是有的時候忍不住會想:難道信了主真的就是買好保險了嗎?信主當然不是。雖然不是,可是當我們想要用「應該要有好行為」的心態去看待、去要求也是沒有用的,要求別人「應該要有好行為」並不是一個可以直接對應過來的解方,因為唯有聖靈能引領人,若一個信主的人真實順著聖靈的帶領而活,那總會明白神的心意並願意順服的。所以我們要承認,雖然福音已經賜給了我們,但我們得更多相信聖靈有能力:聖靈必要帶領!今天讓我們再次思想,相信聖靈既引領我們入門,使我們因信稱義,那麼聖靈也必要繼續帶領教會、帶領每一位弟兄姊妹在世上走成聖的道路。至於怎麼走,怎麼活出律法,效法耶穌在世界上的生命就對了,祂正是為我們活出了律法的精神,也就是祂愛我們愛到捨己,十字架也因此成為了我們永遠得救的記號。

感謝神,因為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已經成為了永恆不改變的事實,唯有基督滿足律法的要求,也唯有聖靈能幫助我們活出討神喜悅的生命。願神幫助我們,使人都能透過我們認識主耶穌並祂釘十字架;使人能夠透過我們與神和好。